近日消費者致電家電“以舊換新”熱線,詢問臺式電腦的換新補貼問題。記者了解到,如果將臺式電腦的顯示器和主機箱分別交售,則可以獲得兩張“以舊換新”憑證;但消費者購買新電腦時,按照整套和分別的購買方式區別,“換新補貼”會有所區別。
根據北京市實施的家電以舊換新細則,對于舊臺式電腦的顯示器和主機是按兩件家電分別進行回收的,因此消費者的一套舊臺式電腦可以得到回收機構發出的兩張以舊換新憑證,并按顯示器和主機的折舊費分別支付。兩件商品的補貼額也各自按政府規定的補貼上限400元單獨計算。這就是說,如果消費者購買臺式電腦時分別購買主機和顯示器可能享受到的補貼金額將高于整套購買,最高可能達到800元。但實際上,800元只是理論數字。市場上多數電腦顯示器的價格在兩千元之內,按售價的10%計算,補貼額只有一二百元;而臺式電腦的主機多數可能享受到400元的上限補貼。這樣算來,購買一套臺式電腦的消費者如果分別購買主機和顯示器,基本能享受到五六百元的補貼額度,高于400元的補貼上限。
但是,家電賣場強調,只有分別計價的顯示器和主機才能享受這種“雙重補貼”,那些整套定價的電腦仍然是按照每臺400元的補貼上限執行補貼優惠。此外,筆記本電腦無論在回收還是購買時也都只能按一件電腦執行有關政策。(記者竇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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