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拖延之后,三聯商社(600898,股吧)和三聯集團之間關于“三聯”商標歸屬問題的訴訟戰終于到了對簿公堂的時刻。
昨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三聯商社向濟南市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三聯集團立即停止將“三聯”商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行為;并判令三聯集團將“三聯”商標無償轉讓給三聯商社。
庭審結束之后,三聯商社董秘沈睿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庭審過程雙方各持己見,確認“三聯”商標所屬權歸誰所有暫無時間表。“不管"三聯"商標最終花落誰家,兩個"三聯"并存的局面都不應該再這樣繼續下去了。”一位接近三聯商社的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
訴訟直指商標所有權
相關資料顯示,雙方的訴訟糾紛起自今年3月。三聯商社的律師在查詢“三聯”商標的續展情況時意外發現:三聯集團在2008年6月25日曾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試圖將該商標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山東三聯家電有限公司”。
雖然最終因該品牌涉訟凍結導致轉移未果,但這讓三聯商社意識到:一旦轉移成功,也就意味著三聯集團與三聯商社之間就品牌使用的一切協議將成為一張廢紙,不再具有約束力。這也正是三聯商社訴訟請求直指“三聯”商標所有權的原因。
不過,三聯集團卻不這么認為。三聯集團董事長張繼升曾表示,“"三聯"的商標由三聯集團依法擁有。三聯家電的商標品牌是三聯家電的骨干團隊歷經20余年傾力打造的,因而這一商標品牌與骨干團隊是一脈相連、密不可分的。”
“鑒于條款”成最大爭議
“我們同三聯集團最大的爭議就在于"鑒于條款"的理解上。”沈睿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昨日的庭審理過程中,雙方對“鑒于條款”也是各執一詞。
對于“三聯”商標歸屬問題,三聯集團認為商標所屬及使用權是清晰的、明確的。其根據是《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合同中開篇提出:“鑒于:1、許可人是"三聯"服務商標的商標權人;2、許可人是被許可人的第一大股東,積極支持被許可人的發展”,并列明了許可范圍,包括企業名稱、商號、以特許連鎖的形式許可他人等。同時規定,三聯集團不再以直營、特許或其他任何方式從事家電零售業務;不再以直接或間接形式許可他人使用“三聯”商標。
三聯集團堅持認為,“鑒于”部分是這一合同的前提條件,目前三聯集團已經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一切相關合同自動失效。事實上,目前三聯商社繼續使用“三聯”服務商標已屬侵權。
“"鑒于"條款只是作為重組背景描述,并不具備約束力,"三聯"商標為三聯集團許可上市公司永久無償使用且獨占使用。”沈睿表示。
對此,相關法律界人士也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大成律師事務所張成律師認為,三聯集團重組鄭百文時,向證監會和上交所做出承諾并與上市公司簽訂合同,將商標使用權無償性、永久性并入后者,作為不可撤回的條款生效,對公司進行重組。
北京市安中律師事務所張明律師則認為三聯集團的理由并不成立。張明指出,“鑒于”條款的內容只是“表明交易時三聯集團的身份,是一種現狀描述,并不能成為其拒絕履行合同的理由。”
代表三聯集團的法律顧問孫宇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鑒于”條款對合同雙方沒有約束力。
上述人士均表示,由于現在的法律環境中,對此條款尚無定論,如何判定可能要提交一些有關重組的背景資料,揣測這一表述的真實意思表達,同時還要考慮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當時重組時的一些合同、公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批文都可以作為證據材料來還原事實!”張玉成表示。
對此,沈睿表示,目前已經向法院遞交了相關的證據資料,“至于判決結果如何,還要看法官怎么判!”
小股東訴訟如期進行
“我們會密切關注此案子的進展情況,但也不影響十一之后啟動小股東訴訟!”小股東訴訟代表人北京和君創業副總裁黃一丁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
另據沈睿介紹,三聯商社還將就物權保護糾紛對三聯集團以及關聯方提起訴訟,該訴訟將于10月12日開庭審理。
“如果商標權訴訟三聯商社敗訴,小股東還將代位上市公司進行商標權的維權!”黃一丁表示,商標權歸屬問題,已經嚴重威脅上市公司正常經營和基本生存的核心風險。
至于“三聯”這個品牌最終歸誰所有,三聯商社似乎也沒有絕對的把握。對于業內普遍推測的,一塊牌子兩家使用,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表示,這種情況存在的可能性很小。“既然已經到了訴訟的局面,那就只能是一家所有!”臧小麗說。
業內人士指出,“三聯”商標究竟何去何從,現在還不好說。無論結果如何,在訴訟流程期間,“三聯商社”與“三聯家電”的混亂局面還將繼續下去,而這對三聯商社來說,也是一個備受考驗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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