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主流消費網購化’呈現出巨大力量,網貨已經成為社會消費熱點,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主流購物模式。然而網店商戶既沒有在工商局注冊,也很少將這部分收入上報稅務部門,成為征稅的‘真空地帶’。”全國政協委員朱奕龍建議,應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對網店征稅。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3.84億人,其中42.8%的人在最近一年中有過網上購物的經歷。以淘寶網為例,2009年淘寶網注冊用戶已達1.7億,年交易額超過2000億元。
朱奕龍說,按照相關法規,個人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在當地工商局注冊并取得個人經營許可,但對于網上交易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目前沒有具體的文件加以明確規定。所以任何人隨時都可以登錄一家網上交易網站,自行填寫個人信息申請成為注冊用戶,繳納一定的費用,就能從事經營活動。
朱奕龍建議,國家應盡快建立網絡商品交易法律法規,對從事網上交易的個人(企業)網上商店,實施注冊登記管理并依法繳稅。同時規范電子商務的發展,對日益發展的網上商店,有針對性地通過法律法規或政策進行規范和引導,嚴格網店實名制,通過“七天無理由退換”、“正品保證”等承諾方式打擊網銷欺詐、抵制偽劣商品,保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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