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在家電下鄉政策執行半年后,商務部等部門聯合下發了“打假”政策,整頓市場維護消費者利益。
這次打假行動主要針對的是家電下鄉市場中的“李鬼”。如查處假借“家電下鄉”名義銷售產品的商家,查處違規銷售、使用“家電下鄉”包裝和標識的行為,打擊通過網絡假借“家電下鄉”進行欺詐的非法活動等等。
筆者認為,在國家惠民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現了鉆空子的行為,及時打擊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是老百姓應該拍手叫好的。但是,眼下這個治理政策還需在細節方面增強針對性。
因為明“李鬼”好打,“暗箭”卻難防。在治理過程中,冒牌銷售商的家電產品、銷售標識等專業人士肉眼能分辨,不易有漏網之魚;而“潛伏”著的“李鬼”則為市場大患。
目前,個別地區的廠家、經銷商欺騙消費者的形式隱秘。如,部分企業實際僅有3個型號中標,但在銷售時謊稱有7個型號享受優惠,而對于多出來的4個型號,他們先提高價格,然后承諾降到原來的價格;部分經銷商隱藏家電下鄉產品的標識卡,把家電下鄉產品以高于中標限價的高價賣給農民等。
究其作假根本,實為逐利。這就不得不讓我們反思家電下鄉政策的這把雙刃劍———限價政策。
為了保證農民能夠買到便宜的產品,國家對家電下鄉的中標產品都制定了最高銷售價格,如彩電3500元,冰箱2500元,手機1000元等。但這種一刀切的價格政策有悖于市場規律。由于產品價格有所限制,很多經銷商銷售下鄉彩電的利潤僅為30元至60元,利潤微薄促使其“另辟蹊徑”地牟利;同時,限價政策也使得很多農民期待的產品胎死腹中。當下為液晶面板價格上漲時期,如果以3500元的最高銷售價格制造42英寸液晶彩電,那是一筆虧本買賣,消費者自然在市場購買不到這種產品。
由此筆者認為,桎梏家電下鄉政策的限價政策應該改良。近日有媒體報道,財政部相關負責人透露,財政部正在研究將現在實行的下鄉產品最高限價政策取消,取而代之的將是最高補貼標準。據此看來,現實問題已經進入決策層的視野,只待更加及時地解決問題。
□張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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