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世界主要國家宏觀經濟狀況的相對穩定與好轉,各國決策者開始關注各項政策對本國未來經濟中長期增長的可能影響。在競爭政策領域,一個標志性的事件是,2009年5月歐盟委員會認定英特爾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規,宣布將對其處以總額高達10.6億歐元的罰款。盡管歐盟此舉是建立在長達數年調查的結果之上,但是選擇在此時宣布決定還是耐人尋味。
一般認為,反壟斷的目的是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例如,歐盟認定英特爾公司通過向客戶支付“忠誠度折扣”、向生產商和零售商付費等方式排擠了唯一競爭對手AMD公司,客觀上造成消費者喪失了對X86芯片的選擇權,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但是,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反壟斷對于經濟增長的重要意義尤其值得注意。
在經濟學中,壟斷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形式:完全壟斷,即市場上只有一個賣者;壟斷競爭,它與完全競爭市場一樣,存在著大量的買者與賣者,但不同之處在于,各廠商生產的產品存在差異;寡頭壟斷,由少數幾家生產和出售相同或近似產品的廠商組成特定行業。
市場結構不同,經濟效率也有著明顯的差異。所謂經濟效率即是指利用各種生產要素的有效性。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下,產量相對來說最高,價格相對來說最低,這意味著在技術水平既定的情況下,資源得到了最充分的利用。因此,完全競爭的市場是經濟效率最高的市場,壟斷競爭市場次之,寡頭壟斷市場第三,最差的是完全壟斷市場。
保持市場的競爭性對于經濟增長的意義還在于:通過傳遞正確的價格信號鼓勵創新和提高生產率;通過優勝劣汰促使企業家改善管理水平;通過構建有效率的要素投入市場以鼓勵投資。但同時另有研究指出,壟斷廠商可以實行大規模經營,從而有利于降低成本,實現規模經濟;雄厚的資金實力可以支持廠商從事長期和重大的技術革新研究,從而為技術的持續發展提供動力;壟斷競爭廠商和寡頭壟斷廠商對于產品差異性的重視,可以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從目前的各種制度設計來看,反壟斷的核心并不一定就是要構建完全競爭的市場,而是要更加關注可能限制市場競爭的壟斷行為,主要包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協議和經營者集中等。
所謂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范圍內具有能夠左右市場競爭或者不受市場競爭影響的市場地位。在英特爾一案中,該公司生產的X86芯片至少在全球占有大約70%的市場份額,但這并不是歐盟對其進行處罰的原因,問題的關鍵在于,經營者是否濫用了這種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剝削性定價、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強制交易、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條件和價格歧視等妨礙競爭的行為。
壟斷協議作為典型的限制競爭行為,一直是各國反壟斷關注的重點。壟斷協議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營者,通過協議或者其他協同一致的行為,實施固定價格、劃分市場、限制產量、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等行為。
作為經濟活動的普遍現象,經營者集中是指經營者之間合并,或者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訂立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影響力的情形。可見,控制經營者集中,其主要目的在于維持而不是改變現有市場結構。
在當前世界經濟復蘇形勢尚不明朗的情形下,反危機仍然是各國政府的經濟工作重心。與此同時,各國也必須盡力確保政府今日做出的決定能為未來經濟的長期可持續增長奠定基礎,而不會成為新問題的根源,因此,反經濟危機的同時不可忽視反壟斷。(田 豐)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員)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