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關于網癮標準的問題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媒體上了反對之聲一片,有調查表明,6成網民不認可40小時網癮標準,稱已“被網癮”。
我在仔細閱讀相關的報道后發(fā)現(xiàn),所謂的“每周上網40個小時就被認為是網癮”可能被誤讀了。
網癮的標準是衛(wèi)生部委托北京大學第六醫(yī)院精神衛(wèi)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學精神衛(wèi)生研究所負責制定的,有望今年年底前出臺。現(xiàn)在公眾看到的并不是“正式”標準,而是參與制定網癮標準的一個專家的個人的想法,而且目前還只是停留在“初步認定”階段,離具體執(zhí)行還有十萬八千里呢!
而且,高博士也提到,“網癮標準的制定,主要沿用國外的標準。將在國外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國內網絡成癮者的情況,進行修訂。”這句話說得很含糊,但可以推斷,應該會把那些IT人士、網絡媒體從業(yè)者等長時間接觸網絡的人的情況考慮在內,這是最最起碼的生活常識,專家不會弱智到連這一點都考慮不到。換言之,上網時間只是確定網癮的標準之一,而不是全部。高博士在說“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前,還提到“還要進行精細的調查分析,初步認定”。這說明,這個標準的制定,顯然不是像一些媒體報道得那樣簡單。
顯然,最初報道這條信息的媒體在采訪專家時不夠深入細致。對于報道發(fā)表后公眾的質疑,媒體從業(yè)者應該有一定的預知,并對此進行深入采訪,答疑解惑。但從媒體的報道來看,其對專家所說的“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這段話,顯然缺乏深入的挖掘和應有的質疑。因此,在這則新聞中,公眾看不到對關鍵性信息的分析和解釋,難免產生誤讀。
另外,網癮的標準制定是一個很復雜、公眾也高度關注的問題。在網癮標準還沒有正式制定出來之前,專家是否可以通過媒體把一些還不成熟、不完善的的研究成果(從高博士所說的“初步認定”上看,他所說的顯然還不是最終的結論)公布出來呢?如果可以公布的話,是不是應該在表述上更加謹慎和小心、增加更多的解釋?
其三,媒體在轉載這條信息時,過分突出“40小時”,儼然把它當成了將要實行的標準進行報道,冠以“網癮標準年內出臺“每周上網超40小時即認為成癮”、“6成網友不認可40小時網癮標準”等標題新聞,從某種程度上也誤導了公眾。
另外,公眾對這條信息的判斷也過于感性化,可能很多人沒把報道看完就開始向專家“拍磚”了。網癮標準離出臺的時間還有幾個月的時間呢。等這個標準正式發(fā)布后,大家再辯個是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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