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易先生上個月買了一部“山寨手機”,沒想到自從用上“山寨機”后,話費就開始被莫名其妙地扣除。移動和聯(lián)通的客服人員都表示,這是由于市面上有些“山寨手機”在出廠時就已經(jīng)被安裝了一種扣費軟件,用戶只要選擇手機里的相關功能,軟件就會自動訂購服務,甚至在手機關機的情況下,通過軟件寫好的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爆發(fā),對用戶實施扣費。(8月30日《珠江晚報》)
既然手機客戶的話費被扣除全部是“山寨機”的扣費軟件搞的鬼,那么,當然不能冤枉人家移動運營商,看來,手機客戶也只能自吞貪便宜購買“山寨機”的苦果了。不過,假如就此得出“山寨手機”買不得,買了“山寨手機”的客戶被扣費屬咎由自取的結(jié)論來,顯然也并不恰當。
事實上,既然手機客戶是與移動運營商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既然被扣的話費只能進入移動運營商的賬戶,而不可能進入手機生產(chǎn)商的賬戶,那么,話費的莫名被扣即便是手機軟件上的缺陷使然,移動運營商其實并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把責任全部推到“山寨手機”身上了事。某種程度上,拿“山寨手機”軟件缺陷說事兒,更像是移動運營商在敷衍塞責、混淆視聽。
“山寨手機”的軟件的確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有道是一個巴掌拍不響,沒有運營商一端計費軟件漏洞的暗中配合,客戶的話費顯然不可能被“山寨手機”單方面扣除。而按理來說,客戶話費的計費管理不僅是運營商的重要職責范疇,更是運營商自身財務核算的重要數(shù)據(jù)基礎,如此重要的管理職能,竟然能被“山寨手機”的軟件輕松騙過的話,與其說是“山寨手機”軟件有缺陷,毋寧說是運營商計費管理軟件存在著更為重大的安全漏洞。只不過有趣的是,運營商的計費漏洞,從來都是消費者受損運營商得利。成了運營商額外盈利點的漏洞,不被封堵,反而去怪罪于手機軟件缺陷,還真是相當精明。
事實上,運營商的計費與扣費本該十分嚴謹,未經(jīng)客戶的認同,運營商根本無權(quán)從客戶賬戶中扣款。然而,無需客戶的確認,軟件就可以自動訂購服務并扣費,顯然是對于手機客戶基本權(quán)益的無視,甚至本身就涉嫌商業(yè)侵權(quán)與欺詐消費者。對此,移動運營商顯然不應拿“山寨手機”的軟件來當替罪羊,而更應拿出對消費者負責,并對多扣話費問題進行深刻道歉與反省的誠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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