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數字圖書館版權危機的谷歌,近日終于頂不住中國作家集體訴訟的壓力,委派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合作部、亞太區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來華“撲火”,并以極為“無辜”的口吻表態,谷歌只是提供圖書摘要,不提供全文預覽,此舉并未侵犯中國作家的著作權。總而言之,這是“溝通不夠”引起的一場誤會。
更絕的是,谷歌高層這次還把與中國作家產生誤會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埃瑞克·哈特曼說了,谷歌不是有心要針對中國的作家侵權,因為谷歌遵循的是圖書搜索行業的“國際慣例”,而這對中國作家們同樣有效。至于這個“國際慣例”到底是何時形成、如何形成的,很抱歉,谷歌這位高層暫時也無法奉告。
顯然,“國際慣例”一說很難擺平中國作家們的滿腔怒火,憑什么事先一聲招呼都不打,偷偷摸摸把別人作品先掃描上網后,才來發個補救公告稱著作人可以與谷歌取得聯系,并有權要求谷歌撤下作品,這不明擺著是霸王條款嗎?不過,無論中國作家們如何口誅筆伐,谷歌的高層還是希望能夠蒙混過關,又推說谷歌圖書的部分預覽是從出版社獲得授權的,所以也不排除有些作家不知道出版社已經跟谷歌進行了合作。
反正,整件事情到頭來谷歌似乎一點責任也沒有,很是冤枉。不僅如此,對于被谷歌數字圖書館收錄的作品未經許可已經被數字化,谷歌或將賠償中國作家60美元左右一事,如今也更加撲朔迷離了。在谷歌高層看來,如今法院都還沒有判決,你中國作家們瞎著急什么?也就是說,谷歌連這60美元的賠償金都不想花,正如谷歌在搜索引擎業務,消費者可以免費看到信息,我為什么不能免費抓取信息呢?
在這里,不得不佩服谷歌的如意算盤打得相當精。一是“先斬后奏”,反正先把作品掃描上網,至于作者能否要到版權費,那得看著作人是否愿意費那么大周折去申請那幾十美元的賠償金;假若作品的作者恰好不在人世,那就更省心了。二是另辟盈利途徑,在谷歌看來,與搜索引擎業務有著相似之處,數字圖書館完全可以免費為網民提供圖書閱讀,然而當這個龐大的機構建起來之后,其衍生業務所帶來的利潤將會相當可觀。
對于廣大網民來說,如果能夠透過網絡輕松瀏覽到世界各地的優秀圖書作品,絕對是件大好事。不過,作為這個數字圖書館的構建者,谷歌則應該考慮通過更好的途徑來尊重和保護著作者的權利,而不是一味地免費索取、推卸責任,不論借口有多么冠冕堂皇。
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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