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根據工信部和發改委日前聯合下發的通知,明日起,移動電話用戶在本地或漫游狀態下撥打長途電話時,將只需支付“長途通話費”一項資費。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了《關于簡化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資費的通知》,要求移動通信運營商從2010年1月1日起,簡化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的資費結構,實行單一計費方式,推動資費水平降低。
《通知》要求,移動電話在本地撥打長途電話時,將現行同時收取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兩項收費,合并為“長途通話費”一項資費。據悉,除IP電話外,移動電話用戶在本地撥打國內長途電話、國際及臺港澳長途電話,只收取國內、國際及臺港澳長途通話費,而合并后的“長途通話費”仍實行資費上限管理。
一直以來,手機用戶在本地撥打長途時,費用都是由本地通話費和長話通話費(或漫游費)兩部分組成。以國內長途為例,按現行資費政策,沒選擇優惠套餐的手機用戶在本地撥打國內長途,需支付每6秒不超過0.07元的長途通話費,以及每分鐘0.2元到0.4元的本地通話費,合計每分鐘最高為0.9元到1.1元。簡化資費結構后,只收取長途通話費,每分鐘通話費降低了0.2元到0.4元。據有關電信企業測算,這些措施每年可為手機用戶減負逾60億元。
此前,我國手機打長途電話一直采取“長途通話費+本地通話費”的收費模式。 200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發文將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統一降至每分鐘0.6元,解決了用戶在漫游狀態下撥打國內長途電話疊加計費問題。
此次調整后,手機用戶撥打長途實行單一計費,收費結構將更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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