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3月12日電(見習記者 古其錚 通訊員 滕理忠)全國首起利用互聯網聯系交易假人民幣案件,經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縝密偵查后順利告破,來自河南藉的犯罪嫌疑人王喜業因涉嫌購買、出售假幣罪于3月12日被溫州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據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辦案人員介紹,今年春節期間,溫州的群眾在乘坐出租車時,時常會會碰到10元、20元的小額假幣。溫州市公安局在獲得情況后,多方收集打擊販賣、出售、使用假幣線索,打掉了數個以開出租車為名,實則販買、出售、使用假幣的犯罪團伙。與此同時,他們加強了網絡監控力度,從中獲得全國首起網絡販買假幣案的線索,經秘密偵查后,于今年2月3日,從溫州某快遞公司現場抓獲通過網絡聯系交易販買假幣的犯罪嫌疑人王喜業。至此,這起全國首例網絡交易假幣案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王喜業在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階段交代:去年2月,王喜業與河南老鄉在聊天中得知,販買假幣賺錢快,有幾個老鄉已經從中賺了很多錢,于是萌生販買假幣賺錢的念頭。但是,覺得直接與販買假幣的人交易,擔心被公安機關發現坐牢。于是,上網注冊了“往事如風”網名的QQ號,從互聯網上搜索聯系了販買假幣的湖南永州人“阿龍”,通過互聯網談妥交易數量和價格。然后,王喜業將錢存入“阿龍”指定名為“奉朝云”的銀行帳戶上,“阿龍”將假幣通過快遞公司郵寄給王喜業指定的名為“郭志剛”的收件人,王喜業持“郭志剛”假身份證從快遞公司提取郵寄的假幣快件。
為賺取假幣的中轉高價,王喜業如法炮制,通過互聯網聯系買家,化名“林鑫”、“王博”、“蔣劍”等名在郵政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開設帳戶,用于收取買家購買假幣款。先后向山東、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湖北、云南等15個省26個城市的下家出售假幣。
經溫州市人民銀行鑒定,王喜業持有的50680元人民幣為假幣。
溫州市檢察院對該案進行審查后,認為王喜業涉嫌出售、購買假幣罪,遂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現公安機關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完)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