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被喻為“中國第一職業打假人”的王海專程前往杭州,向浙江工商局舉報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馬云涉嫌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并要求該局依法查處淘寶網違法行為。
王海同時將舉報信抄送至國家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據悉,目前浙江工商局已受理該舉報。
【王海】
歷數網站“五宗罪”
王海歷數了淘寶網及網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五大“罪狀”,其中包括隱瞞經營者的真實信息、經營者不提供消費憑證、放任網店進行非法經營、存在網店信用欺詐現象、為假冒偽劣商品發布廣告等五大內容。
王海引用報道稱,淘寶網去年交易額達到999.6億元,約占當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淘寶網的影響力巨大,但在淘寶網交易過程中,卻沒有向消費者提供網店經營者的具體真實信息,這點尤其體現在C2C模式下。
隱瞞經營者真實信息
“消費者在下訂單之前,只能通過淘寶網查詢到以往的消費者對特定網店經營者的評價信息以及他們之間的交易記錄。除此之外,網店經營者的任何主體信息,諸如經營者身份、住所地、注冊資金等這些消費者關注的信息,都無從得知。”王海稱,只有在消費者下訂單之后,淘寶網才顯示出網店經營者登記且未經核實的姓名和部分聯系方式,消費者在交易結束后一般都不會知道網店經營者的真實主體信息。
在第一項質疑中,王海認為,淘寶網有能力通過技術或者公證處公證等手段?熏核實網店經營者的真實身份信息并且提供給消費者。但淘寶并沒有這樣做,也并沒有提示消費者如“消費者請注意,淘寶網的網店真實信息我們未經核實,如購物被騙,淘寶網將按照《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信息。
經營者不提供消費憑證
在質疑淘寶對賣家的審核制度后,王海進一步指出,淘寶并不要求網店必須給消費者發票等憑證,這直接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后,無法向工商局等執法單位申訴或者向消協投訴。
“在淘寶網上有過購物經驗的消費者都知道,絕大多數的網店經營者不提供發票或者小票等消費憑證,這給消費者維權造成了阻礙。”王海認為,如果淘寶讓消費者把發票號碼輸入到支付平臺后,網店才可劃款的話,可讓大部分網店遵守法律的規定給消費者提供發票。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