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全球通服務收取50元月租是強迫客戶交易,違背公平原則,律師周澤將移動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周澤稱,他從1997年開始享受北京移動提供的全球通服務,每月被收取50元月租費。周澤在使用中發現,他在接受通話、短信等通信服務時,已被收取相應的費用。周澤認為,他使用自己買的手機,和移動之間并不存在租賃關系,移動再收取月租費并不合理。另外,周澤發現移動推出的神州行、動感地帶服務,月租費收費標準比50元低。
周澤認為,收費標準存在差別,也是不公平的做法。
周澤認為,移動強行收月租費是濫用市場壟斷地位的行為,強迫客戶交易,違背了公平交易的規定。因此,他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和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僅退還這兩年來“違法收取的1200元月租費”。
北京移動的代理律師稱,中國移動收取月租費是根據1994年郵電部頒布的《關于加強移動電話機管理和調整移動電話資費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調整移動電話資費標準,將基本通話費每月150元調整為基本月租費每月50元”。王麗娜 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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