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微軟公司創辦人比爾·蓋茨“散盡家財”,將580億個人資產悉數捐給其創辦的慈善基金會;又“退出權位”,從微軟公司完全隱退。蓋茨好灑脫,世人看不透的“權”、“錢”二字,他看得透,而且如《聊齋》故事中的“豁達先生”,“說走就走,豈不爽快”。
蓋茨“裸捐”一事在中國引起議論紛紛,據說遠比美國來得熱鬧。有網友嘆:“蓋茨的娃兒真可憐。”這倒應了《紅樓夢》中的“好了歌”,“世人都道神仙好,唯有兒孫忘不了。”其實,中國也有人對此是看得透的,記不得是哪位古人說過,如果兒孫成器,留錢何用?如果子孫不成器,留錢適足以害之。中國末代皇帝溥儀他爹也寫過一首詩:家也大、業也大,子孫錢多膽也大,天大事情都不怕,不敗身家不肯罷。對這類事情也是看得很透的。
在美國的財富文化中,從卡內基始,形成了兩個傳統,其一,富人只是資產的管理人,只是在替上帝“理財”。其二,死時擁有巨額資產是一種恥辱。這兩個傳統對維系美國社會的穩定和和諧至關重要。蓋茨只是完全徹底地實踐了這兩個財富原則。蓋茨“裸捐”一事在美國并未引起過大的轟動,或與這種傳統深入人心有關。
蓋茨從業界隱退之后,將全力從事慈善事業,繼續充當“財富管理人”的職責,只是改變了財富使用的方向和定位。在美國,對慈善基金的使用有各種法律規定和約束,使用上是較為規范的。對蓋茨個人而言,人們更不會擔心他用自己捐出的錢去搞什么“謀私”的事。
慈善事業怎么搞,也是有學問的。據說,袁世凱有位公子,也好搞“慈善事業”,弄一兜大洋,滿街亂散,見人就給。這種搞法,就有點“率性使氣”了。慈善事業是一種社會事業,針對個人,它要救人急難,助人自立,要有“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理念,針對社會,它要以促進社會和諧,提高社會道德文化品位為目標。
托爾斯泰有言:人生有三種滿足的境界,家庭的滿足、事業的滿足、宗教的滿足。人類的文明形態有異,所謂“宗教的滿足”,或是人類共同的追求真善美的精神滿足。香港邵逸夫先生有言:“一個企業家的最高境界是慈善家。”慈善,或應是企業家的宗教。蓋茨在事業有成之后,轉而追求慈善的滿足,有其內在的精神邏輯。蓋茨個人是一個事業傳奇,他創辦了微軟公司,成了當代信息產業的一個象征。現在,蓋茨轉而追求“宗教的滿足”。他還算年輕,有思想、有創造力,也有管理能力,在慈善事業上,他將有什么創新之舉,人們對此懷有期待。(黃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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