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大18日通過的《徐州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對網上提供或公開他人信息資料的發布者、傳播者等違法行為人,最多可罰款5000元。此條例被稱作“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引起讀者熱議。
規范而不是禁止
Q友“小小鳥”:人肉搜索是柄雙刃劍,它可以用無所不搜的網絡技術造福社會,也可能以無所不搜的失德行為傷害無辜。因而,對此可規范之,而不一棒打死。用兩個立法就可加以規范:一是官員財產公開法,二是個人信息保護法。如此一來,就會將官員“被人肉”與平民“被人肉”區別開來,利用了人肉搜索的反腐之利,避開了傷害無辜之弊。
司欣:并非什么人的隱私都在受法律保護之列,抵制人肉搜索,與其說在保護公民隱私,不如說在掩蓋權力不潔,保護某些地方的腐敗根系不被連根拔出。
Q友“心境”:禁止以營利為目的或其他有悖道德、法律之目的而進行的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的性質相當于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只要規范目的、在合法范圍內是可以允許的。
Q友“成才”:人肉搜索確實負面殺傷力也強,日前網友曾自發組織制訂“人肉搜索公約”,以公民意識在網絡世界的自我覺醒,約定規范網絡道德意識,加深大眾對人肉搜索正確定義的理解,并向正確的方向發展。應該說,這份“公約”具有可貴而積極的意義,也同時反映了大眾對人肉搜索存在的心理趨向和認可,因為它承載并實現了許多現實社會中不可能實現的正義感。
立法禁搜很可笑
Q友“無面”:網絡無界限,這部立法,充其量也就是對徐州本地IP的網友有效,換個馬甲,這個東西根本就是一堆廢紙。公民享有知情權,如果你徐州官員都是君子坦蕩蕩,何事不可明言?何事不可接受監督?如果爾等真的是一群披著人皮的小鬼,立這部法無疑是掩耳盜鈴!你這部法再大還能大過刑法、憲法?那里面可是說公民有舉報權!
王攀:網絡輿論正在成為公眾監督的得力方式,其中,人肉搜索功不可沒,在網絡輿論越來越受重視的今天,徐州對網絡輿論的“重視”難道只是打壓?而且徐州立法(確切地說是江蘇省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網上一片反對之聲,因何公眾反對的事項能在人大機構上獲得通過?之前征求民意了嗎?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