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求
追挖當年商標問題真相
昨天,記者注意到,小股東給中國證監會的聯名上書中,維權股東的核心要求仍集中于“就三聯商標權一事追查當年的重組真相”一事。
維權股東代表湯浩表示,要真正解決商標侵權行為,就要追根溯源,挖出當年鄭百文重組中商標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三聯集團咬住當年合同中一項‘鑒于’條款中的一段話,極其荒唐地認為,既然我不再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我就可以不遵守這些條款了。對此,股東們強烈要求證監會就此對當年重組進行全面調查,追挖當年商標問題真相。”
小股東們所指的那段話,即“一、許可人是三聯服務商標的商標人;二、許可人是被許可人的第一大股東,積極支持被許可人的發展”。
維權股東認為,事情只有兩種可能,要么是三聯集團惡意曲解商標條款,要么是當年重組本身就存在重大問題(甚至不排除有某種串謀)。因此提出調查要求,如是前者就要追究三聯集團責任,如是后者要追究當年重組批準者的責任。
湯浩還表示,維權股東近期還將就三聯集團4000萬銀行騙貸的刑事犯罪問題向司法部門舉報。
經查明,2006年12月,三聯集團下屬的三聯家電配送中心向興業銀行借錢,集團負責人利用上市公司控制權,偽造上市公司向三聯家電配送中心購貨的假象,向后者開出共4000萬元商業承兌匯票,還把該匯票質押給興業銀行以獲得4000萬貸款。
由于三聯集團一直欠款不還,以致今年3月銀行追款時將上市公司作為連帶被告,并將上市公司賬戶和大量資金封凍。后由于法院調解,銀行同意先對三聯配送抵押的房產進行拍賣,對公司賬戶暫時解封。
但到了8月28日,由于三聯集團的抵押房產無法拍賣,公司賬戶再度被封,上市公司核心門店房產也被查封。“三聯集團這一行為,給公眾公司帶來巨大損失,根本就是刑事犯罪的行為。”湯浩說。
-不同質疑
維權為誰在爭取利益?
對于此次*ST三聯小股東聯名向原大股東三聯集團展開的全面維權行動,有人提出質疑,認為其維權是為上市公司目前的大股東國美爭取利益。
對此,張玉成律師表示,目前,小股東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同時他也坦承,此次訴訟費用將由上市公司來承擔。
此前,三聯集團相關負責人曾就此向媒體發布一份聲明。聲明中曾解釋過商標問題,即自2008年2月14日,三聯商社股份2700萬股拍賣后,三聯集團即已經喪失大股東地位,因此該合同的生效條件已經不復存在。
所以,有關商標使用約定的“范圍、期限、不競爭”等事項同時失去法律效力……聲明還稱,目前商社股份繼續使用“三聯”服務商標已屬侵權。
對于騙貸一事,三聯集團副總張宏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只是三聯商社單方面的說法。(吳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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