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國際處境微妙
那么,對中芯國際來說,是否真能創造如同和解協議中所稱的協同效益呢?
“對于身陷產業鏈擴張正面臨巨大資金需求的中芯國際來說,這樣的和解協議不啻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中芯國際要想在這種壓力下繼續突圍,似乎多有艱難。”張濤說。
“這次訴訟爭論最激烈的就是光刻工藝這部分,其實,早幾年,臺積電就有說法說,中芯是靠在臺積電挖角,那些人帶走了相應的技術,中芯才做到了那樣的水平。”
張汝京的離職,恰恰發生在中芯國際與臺積電在美國的訴訟剛剛被裁定敗訴,有關侵權賠償的和解協議推出的當日。張汝京此時的離去,到底意味著什么?又將給和解談判帶來怎樣的變局?是否會引發新一輪的人事變動,還是隱藏其他的利益博弈?
此外,“65納米和0.18微米的客戶重合度很高,從0.18微米發展到0.13微米,再到90納米、65納米,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必須要做好前面的工藝,才能發展進步到后面更加先進的工藝。也就是說沒有此前的積累是做不到65納米的,因此,本次案件涉及到的0.18微米產品非常重要。如果這個產品的問題不得到徹底解決,它仍將成為埋在企業內部的深層炸彈。”業內專家如是說。
而案件發生的時機,對中芯國際來說,似乎也極不理想。中國現在是全球最大的半導體市場,在這一市場的角逐正在進入關鍵時刻,中芯國際即受到迎頭一棒。作為“已經成為中國政府發展高科技產業——半導體領域的旗幟企業”來說,這著實讓人感到問題的微妙與棘手。
在First Global 11月2日針對臺積電發布的投行報告指出,臺積電的先進技術使它在第3季度的良好表現,其與富士通微電子在28納米過程技術上的合作,以及它與IDT在 2009年3季度的產品制造協議,First Global有理由認為擁有穩定而多樣化客戶的臺積電在技術升級時代將繼續保持領先地位。First Global也提到作為關鍵因素之一的“來自于先進技術的貢獻”使他們繼續看好臺積電。
而摩根士丹利10月30日針對中芯國際的投行報告預測,由于半導體行業大概僅處于回升過半的周期狀態,且中芯國際在產能方面還沒達到足夠的規模效益,而中芯國際顯然不是行業的領先者,因而,在本階段提升對該公司的預期仍有很大風險,故繼續保持原有的(減持比率)判斷。
從這些頂尖的國際投行的報告來看,即使不是本次的知識產權案件,來自于技術層面對半導體行業企業的影響可能已經超出人們的預期,在先進技術給企業帶來的幾何級的復合效益中,臺積電之于中芯國際的榜樣力量,可能倒是中芯國際最大的協同效益。
而張濤認為,“中芯國際的問題,牽涉的可能并不僅僅是單純一個企業的問題,它將給人們帶來反思,對于屢屢出現的類似問題,我國下一步半導體產業布局到底該如何發展?”
目前,和解的具體內容仍須取得必要的政府及監管批準,或許,在來自產業層面的布局方面,政府仍有發言的空間。
2003年8月
臺積電稱來自中芯國際所屬的3家公司半導體裝置及產品的進口及銷售侵犯了其專利。
2005年2月
雙方簽訂6年期和解協議。中芯國際同意支付1.75億美元的和解金。
2006年8月
臺積電再次向加州高級法院起訴,指控中芯國際違反了2005年的協議。
2006年9月
中芯國際在加州高級法院反訴臺積電,指稱其違反合約及違反真實公平交易。
2009年11月
加州高級法院裁定,中芯國際違反了相關協議,非法偷盜及使用其競爭對手臺積電的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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