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投訴】
壓縮機“以舊充新” 維修人員無意泄密
2007年8月,李女士在江漢路一家電賣場買了臺1.25匹的掛機空調,花了2800元。廠家承諾6年保修。去年9月,她打開空調時發現室外機沒了聲響,不制冷了。她叫來售后維修人員,對方檢查稱,壓縮機壞了。于是,維修人員給李女士的空調免費換上了一個壓縮機,當時,正好要搬家,李女士付了移機費,將空調移到了漢陽五里墩的新家。今年冬天,李女士發現空調不制熱。無奈,李女士只好找來該空調漢陽的維修人員。維修人員上門檢查時無意泄露:“你這個壓縮機是舊的。”得知是同行所為,又立即改口稱,是新的。隨后,對方提出要李女士再買個新壓縮機。李女士認為,在保修期內,不必再交費。隨后,經工商部門協調,商家同意更換空調壓縮機。
點評:售后監控有“盲點”
業內人士透露,目前,除個別具有實力的家電企業自建維修隊伍外,其他大部分都采用特約維修的方式為用戶提供售后服務,即企業按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維修商與之簽約,簽約后該維修商被冠以“XX特約維修點”,由企業為其提供維修材料,并按維修量支付費用。
記者調查中了解到,家電廠家在產品服務卡上對消費者作出各種承諾,但服務的落實主要由特約維修點來執行。受監督成本、人力等限制,不少家電企業無法全程掌控售后服務點的一舉一動,便有人鉆空子耍起了“調包”計。
空調修了七八次 換機被索折舊費
2008年6月1日,黃先生在漢陽十里鋪一家電賣場買了臺空調,價格2100元。該空調從去年7月開始出現故障,修好沒幾天,又故態復萌。折騰了七八次,共換了兩次壓縮機,空調最后還是“罷工”。于是,黃先生要求換貨,沒想到對方卻稱,要收800多元的折舊費。經過工商部門協調,廠家為黃先生免費更換了新機。
點評:折舊費不能隨口要
按照國家的“三包”政策,商家對家用電器的“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整機一般為一年,主要部件一般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
移機移出毛病 “雜牌軍”不認賬
去年10月5日,張先生欲將家中1.5P的空調移機,找到漢陽建港一個家電維修點,對方開價只要80元!(通常,1.5P空調移機的市場價格為180元)。工人帶著工具到了家中,打孔前,又說,打孔要另外收費,加50元。由于騎虎難下,張先生只好交了。沒想到,空調移機后,空調出現故障。最后,該品牌空調售后人員上門,檢查發現,張先生的空調移機后,管沒接好,導致水倒流,空調發生故障。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