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價煙”、“最牛團長夫人”,到“貧困縣女檢察長開名車”、“局長日記”等眾多由網民曝光的社會事件,網絡監督形成越來越大的威力。今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多位代表、委員對網絡監督提出建議,希望網絡信息監管更加完善,并頻頻提及網絡實名制。
【觀點一】網絡監督
頂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重庵代表:老百姓批評政府,不論是網上還是網下,政府都應該寬容、善待輿論監督。如果是針對官員個人的批評,則要以事實為依據;如果涉嫌侵犯個人名譽或隱私,可以采取法律途徑對簿公堂,不能借公權力之便報復發帖人。
南京藝術學院院長鄒建平代表:只要不是惡意攻擊,網民對政府和官員存在問題的批評,不應算是侵犯隱私。因為政府、官員本身就是在公眾的聚光燈下,如果自身沒有問題,經得起檢驗,就沒必要害怕。周久耕案就很典型,結果證明他確實有問題,這是輿論監督,不算是侵犯隱私。
解放軍上將趙可銘:相比其他途徑,網絡更便于各個不同層次的人群來表達意見,值得政府研究。
拍
云南福保集團董事長楊明代表:網上舉報屬實的案例只是少數,許多是故意造謠中傷,甚至構成誹謗。偵查權作為一種公權,只有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具有。如果個人掌握了違法違紀線索,應該向相關部門舉報,而不是在互聯網上大肆炒作,此類網絡炒作不應提倡。
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李瑾代表:少數官員腐敗墮落的作風雖然令人痛恨,但一些網民對隱私權的漠視也讓人擔憂,這說明我國的公民意識雖已覺醒,卻沒有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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