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三】網絡監督應用實名制
頂
盛亞飛代表:多年實踐證明,僅僅依靠行業號召和網民自律不能解決網上誠信和責任問題。實行網絡實名制立法已經刻不容緩。立法可以借鑒韓國等實行網絡實名制的國家經驗,采用“后臺實名,前臺選擇性實名”的“有限實名制”方式。
南通大學黨委書記顧曉松代表:如果青少年上網發布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受限制,那么他們長大后能有責任感嗎?實行網絡實名制有必要,當然監管的前提是不侵犯網民正當權益。
拍
李瑾代表:中國網民習慣了虛擬空間的自由,再搞實名制會不適應,而且很多個人信息會被泄露,隱私權利和通信自由難以保障。利用互聯網犯罪的只是極少數人,政府可以運用法律和技術手段加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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