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8日電 (記者 于立霄)中國移動北京公司、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等3名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勾結調查公司將通話記錄、個人信息非法出售他人從中獲取暴利。8日,這起涉及14人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公開審理。據悉,這是中國電信員工首次以非法提供、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公訴。
檢方指控,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網絡運營維護部原監控中心主任唐納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亦莊區域中心中級座席維護員張寧、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三區分公司廣安門外分局商務客戶代表吳曉晨,分別被指控犯有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
身為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網絡運營維護部原監控中心主任的唐納宇,在法庭上對檢方的指控供認不諱。他承認自2008年7月至10月,將80多條公民個人手機號碼、每條以2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從中獲利近2萬元。他坦言,作為中國聯通中層職員,月薪上萬元,但因一時糊涂、利益驅使,為蠅頭小利做了傻事,極為后悔。
28歲的被告人張寧被捕前曾是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亦莊區域中心中級座席維護員。從2008年初至2008年10月被抓期間,張寧幫助無業人員林濤修改過100多個全球通手機號的客服密碼,并提供了幾十名機主的個人信息。之后林濤將這些個人信息出售,并經層層轉手,最后落入雇傭私人偵探的買家手中。
被告人吳曉晨利用其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三區分公司廣安門外分局商務客戶代表的工作之便,以裝電話、查看登記簿為名到營業廳獲取他人電話號碼、住址姓名和電話清單,然后再將這些信息高價轉賣給其他調查公司,一個月可獲利2000多元。
吳曉晨在庭外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其實,中國聯合網通公司對個人信息管理十分嚴格,有嚴禁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的內部規定,自己現在的違法行為與公司無關,主要是法律意識淡薄、一心想著賺錢造成的。
擁有大學學歷的吳曉晨說:“我讀書讀了21年,現在感到最對不起的就是我的父母和家人。我付出的代價太高了。希望通信業的同行以我為鑒,潔身自好,珍惜每一天的生活。”
14名被告當天全部到庭集體受審。他們分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等5項罪名被檢察院提起公訴。他們對法院的指控均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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