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費上限標準聽證會”在“閉門會議”的爭議聲中召開。
多年來頗受詬病的手機高漫游資費終于踏上了降價的破冰之旅,因而本次聽證會不僅廣為民眾所期待,而且還被賦予更多的意義。然而,就降低資費而言,聽證會依然是噱頭多過實質,效果將會遠遠低于消費者的期望。
的確,提交論證的兩個調整方案與降價“一步到位”的期待相差甚遠,甚至復雜得讓消費者一頭霧水。方案一“附帶嫁接”現行國內長途通話費,在各種國內漫游通話狀態下的通話費上限標準僅僅比相對現行上限標準平均下降14.9%;方案二“吸收合并”現行國內長途通話費,在各種國內漫游通話狀態下的通話費上限標準比相對現行上限標準平均下降63%,但后付費用戶撥打漫游地電話的資費上限標準卻提高16.7%。顯然,這讓希望全面降價的消費者難以取舍,更不符合民眾期待的漫游費、長途通話費、雙向收費統一調整的改革方向。
更重要的是,此次聽證會降低的只是“上限標準”,即政府為維護消費者利益而制定的最高收費標準。但在市場實際運行中,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運營商早已通過各種資費“套餐”在一些地區悄然降價,不再執行“上限標準”。比如,中國移動動感地帶業務推出的“漫游優惠計劃”,在漫游地不論接聽還是撥打國內漫游地、長途電話,資費均為0.5元/分鐘,這不僅遠較方案一的上限標準便宜,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比方案二也要實惠。既然如此,降低“上限標準”,如同隔靴搔癢,對實際收費標準能施加多大影響?
實際上,漫游費上限標準下調早在移動運營商的預期之中,并通過“套餐”提前消化其負面影響,因而“合乎規定”的實際收費標準并無“跟風”下調的必要,未來下調的力度和時機也可以主動控制。這就是中國移動代表在聽證會上表態贊成的原因之所在。
從長遠來看,移動電話資費下降的動力在于市場競爭。如果不是兩大移動運營商相互“攻城略地”,消費者如何能看到爭相下調資費的種種“套餐”?如果不是中國電信、中國網通等固話運營商“虎視眈眈”,消費者恐怕也難以享受到從資費上限標準到實際標準之間的優惠。
由此可見,聽證會降低漫游費上限標準之后,更應該推進電信改革,加強市場競爭,從而促使手機資費“跟風”下調,讓消費者享受更大的實惠。這其中,培育勢均力敵的全業務運營商自是應有之義;否則,降價可能成為優勢運營商推行壟斷的籌碼。此次聽證會上,聯通代表“逐步漸進”和網通代表“不希望降太多”的主張,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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