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婚期來臨前將略顯豐滿的體形調整到最佳狀態,不料3960元的“瘦身費”不但打了水漂,還被火罐在身上拔出了道道疤痕。昨天,27歲的謝小姐和大寧路上某SPA美容生活館糾紛一案,經閘北法院調解,謝小姐最終得到了美容院3000元的退款。
約定3960元包減體重24斤
去年5月初的一天,謝小姐看到了一則“拔罐瘦身”的美容廣告,當即被這種新型中醫減肥法所打動。當時,謝小姐正在為幾個月后的婚期做準備,為了能在“女人一生中最漂亮的一天”里展示自己的最佳體形,對體重不甚滿意的她已經嘗試了多種減肥方法,但效果都不明顯。在廣告的影響下,謝小姐踏進了大寧路上的某SPA美容生活館,詳細咨詢“拔罐瘦身”的相關細節。
在美容生活館中,謝小姐被告知,“拔罐瘦身”不僅能快速減肥,而且不會反彈,美容生活館還拿出書面承諾,約定通過“拔罐痩身”,使謝小姐的體重從128斤減為104斤,如少減一斤,全額退款。面對這份信誓旦旦的書面承諾,謝小姐按照“每減肥1斤支付165元”的標準,全額付清了3960元的費用。
減了6斤卻留多處疤痕
但當謝小姐全力配合美容院的“拔罐瘦身”后,卻沒有發生如當初她在廣告上看到的神奇效果。首先,謝小姐的體重只減輕了6斤,而并非原先約定的24斤。其次,由于瘦身過程中,需要使用真空的火罐在身體上熱敷,火罐所拔之處,留下的圓形疤痕竟難以復原。眼見婚期將至,謝小姐意識到,如果繼續接受這種特殊的瘦身,不僅不能達到自己預定的減肥目標,反而還會給身體留下創傷,進而影響自己在婚禮上的著裝表現。
謝小姐開始向美容生活館交涉,要求全額退還瘦身費用,但美容生活館總是以各種借口進行推諉,最終鬧上法庭。
沒有資質豈能隨意“拔罐”
庭審中,美容生活館辯稱,曾經為多名客戶提供過“拔罐瘦身”的服務,還從未遇見過像謝小姐這樣拔罐痕印變成頑固疤痕的現象,對謝小姐出現疤痕的原因無法確認。
對此,閘北法院的房麗文法官指出,由于美容生活館從未取得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其經營范圍只能從事生活美容,不能從事醫療美容。而“拔罐痩身”恰恰屬于醫療美容服務的范疇,因此美容生活館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最終,雙方達成了一次性調解協議,由美容生活館退還“瘦身款”3000元,而謝小姐也不再就拔罐疤痕等細節,繼續追究美容生活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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