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太原市3659家應報藥品不良反應的單位中,只有103家上報。不少藥品不良反應案例被漠視,從涉藥機構工作人員的眼皮下“溜”走。
今年上半年,山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收到太原市的監測報表共2029例,絕大部分案例是藥品說明書中標明的不良反應狀況,新的、嚴重的不良反應報告為201例。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與去年相比,盡管一些單位報表數量大幅增加,有的單位突破了零報告,但太原市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仍有不少問題。
據了解,太原市的藥品不良反應應報單位共3659家,但實際上報不良反應單位只有103家,報表覆蓋率僅占應報單位總數的2.8%。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博愛醫院、山西省中醫院、太原市第二人民醫院等一些單位,報表數量出現了明顯下滑。還有一些省市級單位,如山西省中醫學校附屬醫院、山西省針灸研究所附屬醫院、太原市中醫院報表數量為零。
個別單位甚至還存在瞞報、漏報行為。今年上半年發生了一些通過醫患糾紛而發現的瞞報藥品不良反應行為,經調查發現,主要是由于醫院領導對藥品不良反應重視程度不夠,醫務人員害怕麻煩,對出現的藥品不良反應不上報。而不上報的行為既違反了有關規定,同時也給本醫院處理醫患糾紛增加了難度。“上報意識不強,一些單位的監測工作松懈,是導致報表數量較少的原因。”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相關人士表示,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是法律賦予各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職責。
太原市食藥監局有關人士稱,對于瞞報、漏報、誤報藥品不良反應的單位,該局將按照有關法規嚴厲查處。(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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