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小新的生母張秋英因違反計生政策,被村委會人員帶到醫院引產。小新才出生就被送給白秀友一家撫養。幾經周折,張秋英夫婦找到親子下落。在法院的幫助下,兩家達成協議。
昨日,張秋英夫婦付給白家10.2萬元,要回了小新的撫養權。
父母求助警方查到親子下落
據法官介紹,2004年8月,已有一個女兒的張秋英再次懷孕,已近9個月。房山區良鄉鎮黃辛莊村村委會人員將張秋英帶到醫院做了引產手術,隨后告知孩子死亡。后來她才得知,孩子是被送人了。
去年6月5日,她和丈夫來到房山公安分局求助,警方查到孩子是在白秀友家。
為奪回撫養權,兩家爭執不下。去年11月13日,張秋英、嚴金旺夫婦將白家告到法院。第一次庭審時,白家和黃辛莊村委會作為被告一起上了法庭。黃辛莊村村委會稱,4年前嚴金旺與村委會簽署協議,放棄孩子撫養權,今后一切與村委會無關,村委會還給了他3萬余元補償金。當日,雙方未就孩子撫養權歸屬達成一致。
庭審后法官王寧多次找到白家做工作,終于說服白秀友一家將小新還給張秋英。
“以后就是一家人,隨時可以來看孩子”
昨日,在房山區法院,嚴金旺交給白家10.2萬元后,對白家人深深鞠了一躬,“以后咱們就是一家人,隨時都可以來看孩子!”嚴金旺說。在張秋英和嚴金旺的哄逗下,他們第一次聽到了兒子嘴里喊出的“爸媽”。
- 律師說法
村委會與孩子生父所簽協議無效
對于嚴金旺是否與村委會簽訂協議放棄孩子撫養權,嚴金旺表示默認,“是否要告村委會還沒最后決定。”
北京中地律師事務所李玉祥律師表示,村委會在張秋英懷孕近9個月時帶其引產,威脅了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權和生命權。孩子生下后沒有死亡,理應由親生父母撫養,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將孩子轉送他人,所簽的協議是無效的。白秀友收養孩子時,村委會告知孩子被父母遺棄,現在也可以向村委會追責。
- 對話
“和親生父母在一起能上戶口”
新京報:當時為什么決定收養孩子?
白秀友:剛抱到孩子時他渾身青紫,我們一口奶一口奶地喂著他,把他養這么大。我愛人有病,不能生育,我把他當親生兒子養。
新京報:為什么會決定把孩子還給親生父母?
白秀友:從法律上講應該還。跟著我們,孩子的戶口一直上不了,和親生父母在一起能上戶口,以后能上學。
新京報:前一天晚上一家人是怎么過的?能承受住這個打擊嗎?
白秀友:一家人都在哭,挨個抱著孩子哭。不知道今后見不到孩子會怎樣。
新京報:以后會看孩子嗎?
白秀友:會去看吧。孩子太小,和他們在一起慢慢就會忘掉我們了。(記者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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