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日報道了廣州一家醫院術前談話引入律師見證,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記者了解到,天津、溫州、諸暨等地已有醫院采用這一方法,敦促醫生用“最通俗”語言進行病情介紹,有效促進了醫患溝通,有醫院的醫療糾紛數減少了38%,有的甚至高達50%。
記者昨日了解到,術前談話引入律師見證,國內已有先例,比如浙江省諸暨市人民醫院、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等。據浙江省諸暨市人民醫院的統計數字顯示,實施“手術前談話律師見證制度”的當年,該院發生醫療糾紛數就較上年減少了38%。據溫州市溫醫附二院統計,在他們醫院,因醫生談話不細致、溝通無效、告知不全,交代病情敷衍了事,占所有醫療糾紛的20%-30%。實施律師見證制度后,2008年因溝通原因發生糾紛的比例比2007年下降了50%;醫務科談話的三百余例中,95%以上順利,其中臺上死亡或術后死亡4-5例,但沒有發生一起醫療糾紛。這都是因為把溝通工作做在了前面。
讀者:“律師見證”推廣還需三條件
昨日,有熱心Q友孫先生留言說,術前談話律師見證要得以成功推廣,還有幾個方面應該達到:一,要專業:也就是說,見證的律師,不應只是懂法律條文,還應懂得一定的醫學知識。不能客觀鑒別院方對手術風險的說法,就容易被院方牽著鼻子走。二,要公正:基于這一點,最好的遠景是,有與雙方無直接利益關系的第三方機構或專門隊伍、專門人才,雙方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邀請律師。三,要有廳、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的認可。認可了,就有進一步推廣的環境。(陳輝)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