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因攜帶“地中海貧血”基因而被佛山市政府部門拒絕錄用
這種基因的攜帶者在廣東本土人中占近12%
基因歧視在歐美屢見不鮮,在中國已不容回避
這種基因在他身上攜帶了22年。如今第一次被發現,就給了他“致命一擊”。
小謝順利通過公務員考試,即將進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經貿局工作。但羨煞旁人的小伙子被體檢這最后一道關卡擊倒了。他被查出是“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者,最終因“血液病”而被拒錄。
同時因“地貧”基因而被拒之門外的還有另外一些年輕人。2009年12月29日,小謝等3名參加當年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向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0年1月5日,法院正式立案。
因基因而引發的訴訟,這在中國尚屬首例。已有專家表示,此案將成為中國基因歧視第一案。
熟悉相關領域的專家,對此表現出深切的關注和擔憂——歧視患者可能擴展為歧視致病基因攜帶者,這將是社會難承之重。
1 “很無奈,對勝訴我不抱任何信心。”小謝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佛山市公務員考試中,他報考的南海區經貿局福利待遇都不錯,而他順利通過了筆試和面試。
2009年6月底通知體檢,由抽簽決定在3家醫院的其中一家進行。小謝抽中的是佛山市中醫院。體檢比較簡單,大部分項目當天就可以看到結果,血液則需要兩周時間。小謝在兩周后收到了“進一步檢查”的通知,告知他需要進行一項基因分析檢測。當時小謝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平時也沒有任何貧血的癥狀,估計是弄錯了”,所以他自信地去參加了復檢。
復檢的同時,小謝還自掏腰包悄悄跑到中山大學的達安基因檢測中心進行了檢測,希望證明自己的“清白”。令他吃驚的是,兩個檢測結果完全一致,證明他是“地中海貧血”基因的攜帶者。他也因此被拒錄。
2009年9月16日,小謝和有相同經歷的小周等人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并于12月15日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書不支持他們的請求。
小謝和小周不服,與未經行政復議程序的小唐一起向法院提起訴訟。佛山市禪城區法院于2010年1月5日正式將小周和小唐的起訴立案,并要求小謝補充起訴材料。
他們的新年,在“被歧視”的陰霾中度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小謝談起自己找工作的順暢過程來眉飛色舞,但一提到體檢,便馬上壓低了聲音。他并不想讓身邊的人知道自己有如此遭遇,特別是他現在的工作單位。
小謝說,進入新單位曾有人詢問過自己為何有兩個月的空當沒有工作經歷,他以“金融危機下找不到工作”為由脫身。其實,那是他復檢后最消沉的一段時間。
“基因攜帶與生俱來,不應該成為找工作的門檻。”小謝這樣表達自己“樸素”的認識。他說,自己身上完全沒有癥狀表現,這種基因并沒有給自己的日常學習生活造成不便,如果不是此次公務員入職體檢,他根本不會知道自己是“地貧”基因的攜帶者。
地中海貧血病研究專家、廣州南方醫院兒科主任李春富教授介紹說,地中海貧血病在臨床上分為輕型、中間型和重型。中重型癥狀明顯,但輕型和“地貧”基因攜帶者基本沒有體征表現,不影響工作和生活。
李春富表示,這種病在北方罕見,而在南方較多,特別是兩廣地區。“地貧”基因攜帶者在廣東本土人中占近12%,人群非常龐大。這些人能夠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公務員錄用體檢判定其不合格欠妥。
2 小謝一直在向上級單位反映他和同伴的情況。他分別致電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東省人事廳、國家公務員局、衛生部,還發郵件給佛山市政府、廣東省政府、省衛生廳、省信訪局,各種能想到的嘗試和努力都做了。
之所以最終選擇起訴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小謝是想通過自己的案例,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從而使得現行條例進行修改。
至于自己的前途,小謝坦承,目前的行為已經把對方“惹怒”了,要想再進入公務員隊伍,“幾乎是不可能的”。
佛山市此次公務員錄用體檢中,有多名考生因“地貧”基因檢測結果而被認定為體檢不合格,從而失去了被錄用為公務員的機會。有考生認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并未規定基因檢測的項目,佛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佛山市人事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相關規定,對體檢進行了錯誤的操作并對體檢結論進行了錯誤的判斷。
佛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給小謝的郵件中這樣回復:《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三條規定,血液病,不合格。經咨詢衛生部門,地中海貧血屬血液病,體檢醫院根據國家規定進行公務員錄用體檢。就此問題,我局及市衛生局已分別向省有關部門進行了反映,希望逐級反映我省的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的訴求。
近日,該局副局長周建華回應媒體時再次強調:“地中海貧血基因是屬于血液病的一種。有血液病即是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就不能錄用為公務員。”目前,該局正按照相關的程序和要求準備應訴,已聘請了辯護律師。“我們有依據和證據,在程序和職責方面也沒有過錯。”周表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操作不符合國家規定。”記者在起訴書中看到,考生們認為該局在體檢項目中增加了平均紅細胞體積的檢測,該項目并不屬于血常規的必檢項目,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檢測該項目的必要性也未作任何說明,其所依據的《佛山市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既無法律效力,事先也未在招考中公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是在考生血常規5項必檢項目都合格的情況下,以其非必檢項目平均紅細胞體積的檢查數值偏小為由,要求其進行了地中海貧血基因檢測。該操作不僅違反相關規定,而且侵犯了考生的身體隱私。
考生們覺得,他們的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的要求,依照國家公務員體檢表檢查的各項數值均在正常范圍內,未有《體檢標準》和《體檢手冊》中所描述的任何貧血癥狀。
考生呼吁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執行《體檢標準》,不要對血液病范疇作出過寬定義,給予他們公平競爭的機會。他們認為,攜帶何種基因是他們本身無法避免也無法改變的,任何人都可能存在某種基因缺陷,如果僅僅因為基因的關系而使一個健康的無任何臨床癥狀的人被認定為體檢不合格,這不僅是對這一類考生極大的不公,也會對任何一個普通公民的權利構成威脅。
3 “支持小謝,因為他的這種斗爭維護的不光是自己,從社會意義上講是維護這類人以后不受歧視。”我國生命倫理學泰斗邱仁宗教授認為,“地貧”基因攜帶者在臨床上并沒有表現,也無任何癥狀,以攜帶基因為由剝奪其就業權利,這已構成歧視。
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楊中藝表示,把“地貧”基因作為公務員的門檻,顯然是沒有道理的,也肯定是不合適的。“地貧”不傳染,雖然作為遺傳病會傳給后代,但對工作學習沒有任何影響。目前的國家規定中,關于“血液病”的規定太籠統,導致實施起來有很大的問題。
邱仁宗表示,遺傳病很普遍,但不能對攜帶致病基因者歧視,由于某類人的某些特征,不能享有平等的權利,這是很重大的議題,“我會向衛生部反映這樣的情況”。
“目前社會上連艾滋病、乙肝都不能歧視,基因更是這樣了。”邱仁宗說,列入公務員錄用標準的病癥,必須慎重對待。
但論及小謝等人的案子能否勝訴,邱仁宗感覺“難度很大”。雖然各種致病基因攜帶者的數量實際上相當多,但公眾普遍對遺傳病并不了解,其涉及的倫理問題和法律問題又相當復雜。
“無論這場官司有沒有打贏,都有很重要的意義。”邱仁宗最后說。
我國憲法第33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公民權利中平等權的憲法基礎。目前,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問題已有相關立法出臺。有學者認為,基因歧視是基于遺傳特征不同的一種差別對待,其同樣侵犯了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平等權。
“作為政府,更應該在公平對待方面作出表率。”律師康一峰告訴記者,公務員法規定的是擇優錄取,并不影響工作學習的致病基因攜帶者不應該成為被拒的對象。國家機關錄取人才存在就業歧視,會在社會上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其他企業更可能效仿。
康一峰表示,法院沒有立法權,所以不能解決制度上的問題。這種案例應該引起社會的關注,據此推動修正條例,體現更全面公平的就業原則。盡管如此,對這一訴訟如何判決,仍具有重大的判例意義。“我們期待一個好判例。”他說。
4 長期從事反歧視研究的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偉認為,人事局的行為涉嫌歧視,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他說,世界各國對于身體隱私權都有明確規定,對于基因檢測更是有嚴格的限制,美國就于2008年通過了一項專門的反基因歧視法案。
按照基因科學的觀點,攜帶“缺陷基因”或“不利基因”,并不意味著人們一定會患上某種疾病。楊中藝強調,基因攜帶者不能等同于病人。在他看來,各級政府目前的決策過程中,非科學的因素太多,科學的考量太少。
有觀點認為,這類門檻是政府為選擇人才設置的,因為近年來學生報考公務員可以用“瘋狂”來形容,公務員考試如過獨木橋,“賣方市場”在政府,為了選擇更多的人才就要設置門檻。對此,楊中藝表示,設置門檻是很慎重的事情,根據《行政許可法》,隨意設置門檻本身就是違法的,會讓政府承擔很大的壓力,從而造成很大的風險。
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認為,國家人事部于2005年、2007年相繼頒布了《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規范了體檢項目。“超出中央政府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體檢,顯然是一種中央政府所禁止的歧視行為。”他說。
與檢測有關的另一層風險也不容忽視。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小謝自費做基因檢測的廣州,目前可以做此類檢測的機構很少。在這樣的基因檢測中心,個人或組織提出檢測的需求,就像做普通的體檢一樣,開單驗血,手續非常簡單,費用在500元左右。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整個過程中并無口頭或書面的對前來檢測者的保密承諾。
科學界和法律界專家均指出,基因信息往往是個體不愿意為他人知曉的個人隱私的重要內容,因此檢測機構在一般情況下有義務對個人的檢測結果保密。
目前在歐美發達國家,基因檢測已經比較普遍,這種檢測為遺傳性疾病的診斷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并能有效預測疾病風險。但是,伴隨著基因技術的成熟,基因歧視在發達國家已屢見不鮮,如保險公司拒絕有基因缺陷的人投保、用人單位開除有基因缺陷的員工等。
此次針對小謝案例的采訪中,多位專家對記者表示,隨著我國基因檢測的普及和相關科技水平的提高,基因歧視有可能成為一種較普遍的社會現象。這一話題,目前已不容回避。 (林潔)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