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廣西頒布實施的《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范(試行)》中規定,從2010年起,“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非銷戶提取”,一時間“住房公積金看病”引發社會各界熱議,支持者有之,反對聲亦此起彼伏。住房公積金用于看病是否具有積極意義?可能帶來哪些風險?公積金管理如何才能科學合理?且聽三位專家的觀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賈洪波: 住房公積金看病體現以人為本
對于公積金提現用于救治大病的政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保障研究所副所長賈洪波認為,這種做法是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在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沒有實現有效配置,其邊際價值低下、趨近于零甚至為負的情況下,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沉淀資金的邊際效用價值。
賈洪波指出,廣西開辟新的使用途徑是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的一種探索,但一定要把使用途徑控制在保障性領域,如養老、低保等,如果用在了非保障性領域,那就嚴重背離了住房公積金建立的初衷,也增加了風險。
賈洪波認為,未來公積金管理有兩種趨勢:一是獨立運作,不與其他項目打通,那就要提高自身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率;二是與其他社會保障資金使用打通,由于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一些社會保障項目分屬于不同部門管理,存在著不同的運作系統,打通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社會保障資金的界限是可以研究和探索的,但基于當前相關制度的不配套,這一探索也將是一個逐步的漸進過程。在這一點上,風險是有的,關鍵在于管理。
北京大學顧昕: 住房公積金用于看病不可取
對于住房公積金可用于看病的做法,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表示,住房公積金如果可以“自由支配”,那就失去了其作為社會保障資金的本來價值,在當下的體制環境中不宜推廣這種做法。
顧昕認為,我國目前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身有很多積弊,如制度設計的公平問題、管理上的科學有效問題。討論“提取公積金治病”的做法,首先必須清楚公積金是用來做什么的:住房公積金原本是用于滿足住房需求的,然而在住房問題極為突出,已成為重要民生難題的當下,住房公積金卻大量被閑置,花不出去。但如果簡單地用“允許提取公積金醫治重大疾病”來應對公積金閑置問題,公積金本身的積弊可能會在無形中被遮蔽、掩飾,甚至在人們的忽視中得以延續。
顧昕以新加坡為例指出,在新加坡,中央公積金會員的住房保障是通過其普通賬戶資金解決的,而普通賬戶的公積金存款不僅可以用于購置公共房屋,還可以用于提前退休投資、保險、教育。但與此同時,住房公積金“自由支配”也引發了問題,比如,在新加坡,人們可使用公積金自行炒股,但政府對于公積金炒股產生的風險并不負責。由于資金流入市場過多,使其公積金內部的資金壓力越來越大,這種風險對于我們不無警示。
中國人民大學周孝正: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治本之策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公積金用來看病雖有“拆東墻補西墻”的意味,但也不是絕對不可取,所謂“救急不救窮”、“打油不打醋”也是同一道理。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非常時期借用公積金用于看病是一個“策”,但卻不是“上策”,長遠來看,我們要爭取“上策”——逐步完善公積金管理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更完備的社會保障制度,讓百姓買得起房,也看得起病。
周孝正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部分人之所以熱捧“公積金看病”這項政策,原因主要不在于其優勢有多大、可行性有多強,而是基于現實的選擇:看病費用節節攀升,醫療保險解決不了普通群眾看大病問題;與此同時,房價居高不下,公積金也解決不了普通群眾購房難問題。權衡之下,與其讓利用效率低下的公積金閑置,不如取出來看病。公眾所真正關注的焦點并非公積金能否“救急”,而是如何支配才能更加合理有效。
周孝正指出,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是全方位的,不能通過取舍來解決矛盾。公積金用來看病的做法不能不說是政策制度執行不力的結果,是兩難之時的折衷方案。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健全醫療住房保障制度,讓人們病有所醫,住有其所。(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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