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作坊、攤販進行監管,這是監管中的難點。”“迄今為止,只有個別省制定了食品小作坊的監管辦法,大部分沒有立法。”2月2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時,多位委員認為應重視小作坊的立法和監管工作。
金碩仁委員說,我國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其主要原因是監管不到位。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作坊、攤販進行監管,是監管中的難點。他說:“食品小作坊已經存在多年,而且是老百姓就業的途徑之一,因此只能引導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安全生產活動,不斷地改善生產經營條件,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保證不影響消費者的健康。”
黃躍金委員介紹說,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全國有食品生產小作坊35萬多家,迄今為止,只有個別省制定了食品小作坊的監管辦法,大部分沒有立法,食品生產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仍處在沒有人管理的狀態。
張美蘭委員表示:“我們到縣級調研時看到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大部分在縣級以下,因為交通不便,一些山區縣、邊遠縣的監管不到位。因此,縣級以下的小作坊的清理和安全問題是一個大問題,最突出的問題是投入不到位,這是難于搞好食品安全問題的一個重要的瓶頸。”張美蘭認為,應高度重視縣級以下食品小作坊的清理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也顯示,雖然食品安全法授權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本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具體管理辦法,但地方立法難度大,至今絕大多數省份沒有制定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對此,哈斯巴根委員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要積極支持、指導地方人大常委會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幫助解決立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快立法進程。國務院也要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制定貫徹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金碩仁委員還認為,現在對食品生產安全,最薄弱的是社會監督。
“產品質量有問題到哪里反映?到哪里解決問題?推來推去,只有到消費者協會反映問題,消費者協會也沒有那樣的能力。”金碩仁說,“問題是沒有真正建立起一個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社會監督的機制,給人民群眾、給消費者提供有利于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條件。公安110辦得很好,食品監管110能否搞起來?”(張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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