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工會界43名委員聯名呼吁盡快修改《職業病防治法》的提案太及時了。”一大早,全國人大代表朱雪芹就給本報記者打來了電話:“委員們的呼吁與我們很多人大代表的想法真是不謀而合。”
作為全國3個農民工代表之一,朱雪芹今年也將關注的目光投向了《職業病防治法》的修訂完善上。
電話中,朱雪芹的語氣明顯透著興奮:“幾天來,我身邊有多位人大代表也同時在關注著《職業病防治法》的修訂這個事情,我相信在代表委員的共同努力下,這部法律的修改程序一定能更早一點啟動,農民工維權也會更有制度保證。”
據悉,本報今天刊發的“全國政協工會界43名委員聯名提案呼吁:盡快修訂《職業病防治法》”一文,在很多全國人大代表中引起共鳴。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除了關注之外,這些人大代表都表示愿意為推動法律的修訂完善承擔起責任。
2009年,河南農民工張海超為推翻職業病鑒定機構的鑒定,不惜采取“開胸驗肺”的極端方式等近年來屢屢見諸報端的“賭命式”維權,至今讓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覺得觸目驚心。
“類似張海超這樣患職業病卻維權難的案例眾多,表面上看是因為勞動關系變動頻繁,難以確定勞動關系所致,多數是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阻礙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以及診斷鑒定結論違背客觀事實等。” 秦希燕說,其深層次原因則是立法設置不合理、對診斷、鑒定職權的監管機制乏力:“為切實保障患病職工權益,減少維權阻力,防止職工以開胸或其它代價更高、更極端的方式維權,有必要對《職業病防治法》進行修改。”
“無論是作為一名人大代表,還是一名有良知的律師,都有責任讓開胸驗肺式的悲劇不再重演。”秦希燕說。
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則從“職業病診斷要實行舉證倒置責任原則”的法律角度表示,目前《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是職業病診斷的必備要件:“且不說職工本人是否真能提供完整無缺的認定資料,就是能提供,不合理性也十分明顯。”
在他看來,職業病也屬于工傷的一種,應當實現舉證責任倒置,以有利于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而在為農民工維權的過程中,朱雪芹發現,《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于2002年,從職業病目錄來看,共包括了8大類的疾病防治范圍。但隨著社會的變遷,原有的職業病目錄已落后于形勢的發展。她建議國家有關部門能組織相關專家,對職業病目錄重新修訂,增刪相關疾病的防治范圍,以切實維護廣大的勞動者利益。
3月8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坦誠地說:“我們的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歷史欠賬比較多,診斷的能力出現了問題。”他表示,改善目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狀況,要加大企業作為責任主體的責任,地方政府要負總責。
陳竺透露,去年中央財政安排了專項經費用于補助中西部地區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建設。今年準備按照職業病防治規劃,進一步對職業病的基礎情況摸清底數。最近,衛生部、安監總局、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等部門,正在研究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部門的監管合力。陳竺強調,在企業,要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僅僅靠農民工個人的努力是不夠的,工會組織需要在保護農民工權益方面更加有所作為。
陳竺認為,改善目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狀況,要加大企業作為責任主體的責任,地方政府負總責,各個部門不僅各負其責,而且要加強工作的協調力度;加強職業病防治體系的建設,不僅要依靠專業的職業病防治機構,而且要發揮衛生系統的整體合力。
陳竺表示,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啟動一個農民工健康工程,其中包括了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防控,同時,也高度重視職業衛生的問題、職業病防治的問題。在關愛農民工的健康工程中,準備把指導企業建立農民工健康檔案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同時,要加強對農民工職業安全的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防治知識和意識。
陳竺相信,隨著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深入人心,隨著全社會,特別是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的覺醒,也隨著職業病防治能力水平的不斷提升,我國農民工身體健康應該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趙曉展 王冬梅 龐慧敏 蘭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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