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工會主席、網站總編,擁有多種身份的程天富,先后4次被自己的妻子送進福建龍巖市長汀新橋精神病院,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長達153天。而他認為自己沒有任何精神疾病,龍巖市第三醫院對他的醫學診斷結果是無精神病癥狀,思維邏輯正常。目前,他已經著手對妻子及新橋精神病院進行起訴,稱“要用法律來洗刷自己的恥辱”。
相信法律自會給程天富一個裁判,眼下至少可以說,類似程天富這樣的遭遇絕非個案。廣州千萬富翁何錦榮身體健康,卻被妻子強行送進精神病醫院治療30天。深圳女子鄒宜均受哥哥姐姐設計,被暴力綁架送入精神病院。重慶江津姑娘小玫只因和繼母吵架,被舅舅送進精神病院。廈門女子吳素真在醫院對護士罵了一句“婊子”,即被送進精神病院收治22天。河南開封市二職高校醫江帆,因頻繁上訪,在“領導指示”之下被鑒定為“精神病人”。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被鎮政府送進精神病院20余日……
這些最終被證明沒病的“精神病人”,或者被懷有種種目的的親屬,或者被囂張而怯懦的基層公權力機關,輕而易舉地送進了精神病院。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那些真正需要救治的精神病人卻因為經濟原因被拒之門外,在殘暴而無奈的鐵鏈或繩索下苦苦掙扎,或者釀成“武瘋子殺人”的社會慘劇。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有心理問題和精神疾病的人數超過1億人,嚴重精神病患者也已超過千萬,其中數百萬人對社會治安構成危害。以廣東為例,全省有精神障礙患者1500萬人,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150萬人,他們中真正得到救治的只占20%-30%,還有百萬精神病人壓根沒有得到過治療。
至少從表相上可以看出,我們的精神病救治體制患上了精神分裂癥。需要救治的時候卻漠不關心,不需要干涉的時候卻淪為鷹犬。而這一切的根源,無不與公益性淪喪和權力被濫用有關。在以市場化為導向的舊醫改潮流中,精神病治療機構也無法例外地成為追逐利益的主體。在某些精神病院看來,所謂人身權益并不是他們要考慮的首要因素,最重要的是要為送醫者負責。說白了,其實就是為醫療費用負責。而精神病院與一般醫療機構的不同之處在于,他們手握著限制病人人身自由的權力。對某些人或機構而言,這一點正是他們陷害親人、對付“刁民”的有效手段。靠出賣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來獲取利益,這一點正是精神病救治亂相的核心秘密。
讓真正需要救治的精神病人享受公益的陽光,讓所有的健康人擺脫被當做精神病人剝奪人身自由的恐懼,這是醫治上述精神分裂癥的方向所在。在事關精神病救治的問題上,有三個最基本的維度,醫學的維度用于區分病與非病,法律的維度用于保證人身自由,社會的維度用于保障患者獲得醫治的權利。被呼吁已久的藥方,當然是《精神衛生法》的盡快出臺。讓人遺憾的是,這部24年來歷經10次修改的法律草案,被相關專家毫不客氣地評價為“很糟糕”,原因很簡單,“它基本上是確認現行的做法”。
在以公益為取向的新醫改已經啟動的情況下,“差錢”不應該繼續成為阻礙《精神衛生法》誕生的理由。這部法律要想成為善法,在解決公益性問題的同時,必須重視對權力的約束和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障。只有這樣一種均衡,才能從根本上醫治當前精神病救治體制本身所罹患的精神分裂癥。(青年時報 周東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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