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2005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后,月餅過度包裝問題應該向歷史行告別禮了。但現實卻并非如此,在月餅過度包裝以“形式化”格式短暫退出消費者視野后,一個新的問題漸漸凸顯——包裝層次過多、選用材料過度、裝潢設計奢華、月餅禮盒難分解等等,成為月餅國標推出后的“次生問題”。
《北京青年報》10月7日報道,中秋過后,北京一些市民遭遇回收站拒收月餅禮盒的尷尬。原因在于,禮盒中含有金屬、泡沫塑料等其他成分,不易分解,廠家不愿回收。這樣一種現實,直觀上或許讓公眾尤其是環保志愿者對月餅生產廠家大加鞭撻,但細勘國家標準和相關部門的政令后,予人更重要的信息是,圍繞月餅變相的過度包裝,既應該修訂國家標準,也應該強化政府部門政令的嚴肅性。
月餅國標規定,月餅宜采用單粒包裝;同時又規定包裝可有盒裝形式,單粒包裝與外盒包裝內壁及單粒包裝間的平均距離應不超過2.5厘米。不能不說,如此關乎月餅包裝的國標,重視了對月餅品質的保護,而于已泛濫成災的月餅多層包裝,并沒有針對性規范,相反卻在國標中預留了空間,為現在“塑料托上面有個小紙盒,里面裝的月餅還有一層塑料膜”提供了模糊依據。
此外,2005年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聯合發布公告,要求月餅包裝使用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的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2008年發改委等五部委又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月餅包裝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通知》。應該說,政府部門反復就月餅包裝問題發布政令,應該能夠遏制月餅包裝分解難的問題,但一方面這些政令效力尚存,另一方面不易降解的包裝材料卻大行其道,說明政令剛性和約束性有待加強。
依據去年全國月餅市場銷售額的測算,一年生產月餅禮盒所消耗的樹木達4000-6000棵,月餅包裝的資源浪費依然是個大問題,如果考慮到包裝中還要攙雜金屬、泡沫塑料等其他成分,使整個包裝難以降解,很可能形成一次性資源消費和環境污染,那么即使在目前月餅國標的指導下,月餅過度包裝問題也奢談有效改觀。
可見,月餅國標的修訂已是迫在眉睫。只有在月餅國標修訂中充分關注月餅的過度包裝,并且增強國家政令的嚴肅性,對一些變相過度包裝的產品提起公訴和賠償,才能促使月餅包裝從量上限制向質上優化轉變。(王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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