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拱墅區離婚登記室,一對30多歲的夫妻來辦離婚。女的瞧上去時尚精干,拿著一疊資料;男的一身休閑打扮,跟在后面。
婚姻家庭指導師王煒和女方聊后得知,他們兒子13歲了,現在共同經營一家有200多員工的公司,女的管著公司財務。離婚的原因,是男的有了外遇。
男的手支著頭,表示愿意認錯,不想離婚。但他說:“如果她一定要離,也沒辦法。”
女的默默坐著,流著眼淚。
“看得出,你還是喜歡你老公的。離婚不是小事,回去再好好想想。”王煒勸女的。
“走吧,回家。”男的走出去。女的猶豫了一會,出了門。
但沒幾分鐘,女的又回來了。
“離還是不離,其實就是你推一把還是拉一把的問題。你老公也認識到錯了,況且離婚了對孩子多少都有影響。”王煒勸著。
兩人再次一起走了。可不到10分鐘,兩人第三次進來。“還是辦了吧。”女的低著頭說。
拿到申請表,女的拿起筆來就填,男的歪著頭,不動。
“平時,你是不是關心老公不夠?老公晚回家要責問他?”工作人員笑著問女方,“你平時挺要強的吧? ”
女的點點頭,猶豫著放下了筆。
“不要擰著了,回去吧!”工作人員說。
一下午,兩人三進三出離婚登記室,最后還是沒辦。
離婚協議書是女的起草的,名字也簽在前面,可以看出,女的平時比較強勢。
王煒說,對待老公還是那句老話:以柔克剛。(青年時報 呂術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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