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癌癥后,病人都會很關心自己的“吃”,家屬及親朋好友也會幫助出主意:有哪些食物有利于提高抗癌能力,有助于康復,又有哪些食品可能會促進腫瘤細胞生長和轉移,哪些是“發物”應忌口等等。
“發物”沒科學依據
很久以來,民間對食物就有“發物”“忌口”的說法,某些食物若被定為“發物”就會“忌口”而不吃。“發物”“忌口”是中醫的重要內容,但是各派中醫對腫瘤“發物”并沒有統一的清單,且在我國不同地區、不同民族間對“發物”的認識也有很大的差異,匯總各地的“發物”名單后發現幾乎包羅了所有的食品:牛奶、牛肉、豬肉、羊肉、豬肉皮、豬肝、豬蹄、豬肚、雞肉、雞蛋、鴨蛋、海魚、蝦、螃蟹、鯽魚、草魚、鯰魚、海帶、豆腐、豆腐干、芹菜、花菜、發菜、韭菜、姜、蔥、辣椒、胡椒、南瓜、醬油等等。如果上述“發物”是真的,那么癌癥患者可以吃的東西就少得可憐了。由于癌癥本來就是“消耗性疾病”,理應獲得更多的營養,結果是為了忌口“發物”而得了營養不良。試想,病人如果沒有很好的營養作為抗病基礎,怎么可能提高免疫力,抑制腫瘤細胞繁殖,進而恢復健康?其實,腫瘤病人可以吃的食物與正常人差不多。
癌腫是一種很容易復發的疾病,在經過大量癌腫復發病人的觀察統計后發現,沒有能找出哪種食物與癌癥病情惡化有肯定的關聯,因此大多數學者都認為“發物”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
“滋補品”不利康復
現實生活中,許多百姓及病人常會根據“傳說”,擔心“發物”可能會導致腫瘤轉移而“寧可信有,不可不信”,從而遠離美味而又有營養的多樣食品,有的病人吃著單調乏味的少數食品,致使胃口越來越差,營養失衡,抵抗力越來越低。也有的病人為了增強免疫力,走向另一個極端,拼命吃蜂皇漿、野山人參、蟲草等多種“滋補品”,結果為殘存的腫瘤細胞提供了太好、太多的營養,導致增殖過快而出現復發。也有的病人是因營養過剩而出現肥胖,增加了心臟、腎臟、肝臟的負擔,也不利于疾病的康復。
“忌口”不健康食品
中醫對腫瘤及各種疾病都會根據病人具體情況“辨證論治”,在此期間,中醫會因各人處于不同的“辨證論治”階段,提出需要忌口的食物和宜吃的食物,這種忌口嚴格講屬于某個治療階段的需要,過了某個階段可能就不需要忌口了,所以忌口是有階段性的、個性化的,不是絕對的。
導致癌腫發生的原因很復雜,其中與長期攝入某些致癌成分及不當飲食有關,從這個角度分析可以認為,對會致癌的食物忌口是應該的,這與傳統的“發物”無關。因此,癌癥患者應不吃少吃燒烤、腌臘、鹽腌、過分漂亮的加工食品,以及外形特別肥大、形狀怪異的天然食物;不偏食,少喝酒,不抽煙。而多吃新鮮的、質量好的食物,吃多種食品,對于預防和防止癌腫惡化都是有益的。
患者須營養均衡
癌癥患者應該做到營養均衡,攝入的能量蛋白質和維生素必須充足,攝入適量的膳食纖維。水產類、禽類、牛奶、雞蛋、豆制品是患者很好的蛋白質來源,一般病人每天需要喝1-2杯牛奶,1-2個雞蛋,150克水產品或畜禽類,50克豆制品,4-5種蔬菜共300-400克,2-3種水果共200-300克,200-300克谷物,2-3升水。
如果病人特別忌諱某種食品也不必勉強,可以選擇其他替代食品,但是應該保證攝入足夠的能量和營養素。(蔣家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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