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東莞將再度提高全市基本醫保參保人的保險待遇。其中,參保人就診時,部分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材料的自費比例均下降5%。住院醫療總費用超過5萬元、不足年度限額10萬元的部分,報銷比例由70%調整為75%。這是今年內醫保待遇第2次調整,上次調整是1月1日。
部分藥品自費比例下調5%
昨日,市社保局發出通知,從6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全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調整后,參保人就診時,原自費比例為15%、30%、35%的部分藥品的藥費、治療費、檢查費、材料費分別調整為10%、25%、30%。
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主要是通過提高社保支付比例來降低個人在就診時的費用支出,調整涉及腫瘤等多個病種的藥品項目。除降低了治療費、檢查費和材料費等個人自費比例外,還降低了在部分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具體是:在市內二級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由500元降低到400元;在市內一級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由400元降低到300元;而在三級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維持不變,仍為600元。
住院床位費日社保最高支付60元/天
今年初,市社保局提高了基本醫保參保人的年度報銷上限,由原來的4萬元提高到了現有的10萬元,報銷比例也達到了95%。而在實際報銷執行時,只有低于5萬元的才能報銷95%,高于5萬元低于10萬元的部分,則按照70%的標準進行報銷。
昨日市社保局表示,從6月1日起,住院醫療總費用超過5萬元、不足年度限額10萬元的部分,其報銷比例將從70%調整為75%,按月領取養老金則從75%上調為80%。與此同時,住院床位費的日社保最高支付標準,也將由每天45元調整為60元。(記者/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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