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3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在提出全面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的工作目標時指出,城鎮職工、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支付限額應提高到當地平均工資、收入的6倍左右。
國務院辦公廳要求衛生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落實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人均每年80元補助。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地區可于2010年達到該標準。
《安排》要求,50%的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比2008年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30%的統籌地區,應開展城鎮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試點,鞏固完善三分之一的統籌地區新農合門診費用統籌。
根據安排,民政部將主要負責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資助城鄉所有五保戶、低保對象參保,有效使用救助資金。
《安排》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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