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江蘇)省物價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了《深化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根據《意見》,我省將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收取“藥事服務費”,以減輕百姓醫藥費用負擔。
“藥事服務費”,即患者享受醫生診斷和藥品調劑等服務所交的費用。不少市民擔心,收取“藥事服務費”,會不會導致看病費用非但沒降,還要再多掏一筆錢?
省物價局收費處處長華文解釋說,今后,基層醫療機構將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實現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老百姓在藥品上的支出,相對從前肯定是大大降低。而參保人員就醫的“藥事服務費”,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基金支付范圍。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處長張自嶺也表示,“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基金支付范圍后,不僅不會增加患者負擔,還會讓患者得到更多實惠。至于“藥事服務費”按照何種標準收取、何時開始收取,有關具體執行方案目前還在研究中。
記者從會上還獲悉,我省將把建立醫藥費用控制考評制度,作為監管重點內容之一。明確探索建立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人均門診費用、人均住院費用、特需醫療服務比例、單病種數量、參保人員個人負擔比例等指標考評體系,合理控制醫藥費用的增長。
此外,在以醫療服務項目為基礎制定價格的同時,我省將積極推進按病種、服務單元等為計價單位的定價方式改革。城市社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的便民個性化服務,可以按照服務時間、服務次數或服務人數等方式制定價格。(肖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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