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們馬上開庭了!弊蛉丈衔,市五中院,廖女士抱著已成“植物人”的兒子俊俊哭著說。該案今年6月一審判三被告賠62萬元后,由于原被告都不服,法院于昨日對該案進行了二審。
跟田亮教練學跳水摔傷
庭審開始后,廖女士將俊俊遞給旁聽席上的姨婆。俊俊是兩年前出的事。2007年6月,俊俊家人看到一則“培養像田亮一樣的跳水苗子”的廣告,決定讓俊俊跟田亮的啟蒙教練學跳水。廖女士說,兒子當時剛滿5歲,到市體育局機關幼兒園讀全托,園方收了跳水訓練費。同年12月7日,正在訓練的俊俊從7米跳臺上跌下,成了植物人,鑒定結果是一級傷殘。
去年6月,俊俊家人狀告市體院運動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市體院)、市體育局機關幼兒園、第二體育運動學校(以下稱二體校)。今年6月,渝中區法院一審判決二體校賠償俊俊555100元,市體育局機關幼兒園賠償69388元,俊俊自己擔責10%。宣判后,原被告都不服,提出上訴。
法庭上三被告拒絕賠償
記者注意到,就在廖女士與3名被告就責任劃分進行爭論時,7歲的俊俊先是安靜地躺在姨婆的懷里,木然地盯著天花板,然后不斷地呻吟。見此,俊俊被姨婆抱出了法庭。
庭審沒因這一“意外”中斷。二體校的代理律師說,當時收錢的是幼兒園,俊俊沒條件進入“訓練營”,是教練張運蘭私自招收的,所以二體校不應賠償。市體院的理由是:張教練不是他們的員工,市體院也沒收取俊俊的訓練費,俊俊不是他們的學生,他們不是本案的適當被告。市體育局機關幼兒園也稱,教練張運蘭的行為是履行市體院或二體校的職務行為,他們已盡到了管理義務,沒有過錯。
家人渴望“植物人”蘇醒
“孩子現在都成這樣了,你們還在推責任,太過分了。”俊俊的外公站起來指著一名被告的律師說!拔覀兺迌菏侨,出事也是在訓練館。憑什么喊我們承擔10%的責任。”廖女士同樣不服,庭上,她還在一審認定的69萬余元的基礎上,要求新增2萬多元賠償。由于雙方分歧較大,法官沒當庭宣判。
庭審后,3名法警看著幾乎無知覺的俊俊說,“這娃兒才可憐喲!”俊俊的姨婆介紹,孩子晚上很難入睡,一般只閉眼休息3小時左右,家人要抱著孩子到天亮,為此還專門請了護理。“我們真希望俊俊能奇跡般醒過來,但好難啊!笨】〉囊唐耪f。(重慶商報 陳保發 肖秋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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