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一出生就可參加醫保了!日前,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完善我市居民醫保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途參保、選擇性參保等問題都得到明確。
《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經社保部門審核新生兒、職工醫療保險停保人員(含停領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新遷入本地戶籍人員、新增低保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均可以中途參保。其中,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其他人員從符合條件之日起90天內辦理,逾期可下年度參保。繳費達賬后,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其他人員從符合條件的次月起享受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通知》規定,各區戶籍人員如已參加本市或異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提供有關證明后,經經辦機構批準,可選擇參加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或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
《通知》還規定,從下月1日起,急危重病患者經門診搶救治療后轉入住院部治療,或住院前留院觀察的門診費用可與住院費用合并計算。 (記者鄧柱峰 通訊員盧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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