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日電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副局長程金根今日指出,《食品安全法》界定了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兩法并行的模式。
程金根說,從農產品生產源頭到餐桌既是互相統一,又是互相銜接的一個體制!掇r產品安全法》主要是強調源頭,農田、養殖場的管理問題!妒称钒踩ā肥窃搭^之后,從加工、流通、餐飲這樣一個過程。
另據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蘇志介紹,兩個法加起來就是從農產品到餐桌全程管理。因為《食品衛生法》最早是1982年試行,到1995年把試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以后變成正式《食品衛生法》,應該說這部法律對食品安全的改善功績很大。隨著社會的進步,全國人大把《食品衛生法》改成《食品安全法》,其實里面基本的對食品的要求,怎么讓它達到衛生安全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增加了很多手段,這些手段、這些法律制度側重點是保證安全。衛生和安全兩詞之差體現在法律制度的改變上。
另外,人大直接參與立法工作的一些領導同志認為,老百姓對衛生的傳統概念,一般是外在的,干凈不干凈或衛生不衛生。為什么改成安全呢?人大的同志認為更強調食品的內在質量,它的內在安全性,特別是我們國家改革開放這些年,經濟社會發展快,市場經濟很活躍,同時也帶來一些問題,一些食品違法犯罪活動在轉型時期也比較突出。比如說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這就是一個安全問題,所以改成食品安全法,從保障安全的角度介入食品的管理,更有利于加大力度打擊違法,打擊在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 (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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