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2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局崔恩學副局長今日在發布會上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移送刑事案件的過程當中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
1.對移送案件,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向上一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案情,同時報告移送的情況。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移送工作給予指導和監督。
2.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還要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所辦的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要抓緊督辦,既包括給予行政處罰方面的督辦,同時也要對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情況的督辦。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堅決禁止“以罰代刑”,不能以罰款代替刑事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要求,向司法機關進行移送。
3.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積極配合紀檢監察以及人民檢察院做好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移送工作的監督。
4.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年的相關部署,對近期開展的幾個專項行動進行安排,同時在專項行動當中要加大力度,特別是這次新的“兩高司法解釋”剛剛頒布實施,借此契機,加大打擊力度,加大移送力度,對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要按照“兩高司法解釋”以及《刑法》相應規定,堅決移送。(據中國網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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