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日前,衛生部、財政部及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明確提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意見》指出,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和干預措施效果,確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現階段,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意見》補充強調,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公共衛生服務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還將適時調整。
《意見》計劃,到2011年,普及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明顯縮小城鄉和地區間公共衛生服務差距,到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機制基本完善,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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