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勵符合條件夫妻生二胎應對老齡化”的消息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對此,廣東省人口計生委新聞發言人鐘慶才指出,廣東的人口政策一直是倡導“依法生育”,既不獎勵不生育,也不鼓勵生二胎。
昨天有消息稱,上海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表示,上海非常鼓勵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夫妻生育二胎。據悉,上海人口老齡化程度很高,而且戶籍人口已經連續16年“負增長”,因此上海計生委鼓勵“生二胎”。而國外不少發達國家的實例顯示,人口生育意愿下降后很難再提高,將出現持續人口負增長。
廣東省人口計生委新聞發言人鐘慶才指出,廣東是全國實際管理人口最多的“第一人口大省”,人口老齡化程度也比上海低很多,而且廣東沒有出現人口負增長的情況,目前僅廣州市出現短期的負增長現象,因此沒有必要“鼓勵生二胎”。
鐘慶才說,廣東現在一年約出生110萬人口,按百萬人口大縣的標準,一年生出一個大縣。而且由于大量外來人口是年輕的勞動力,廣東處在“人口紅利期”,因此不存在人口負增長的威脅。
“到了一定的時期,大量獨生子女結婚后,就會自動形成二孩,因此我們一直是提倡合法生育、按政策生育,既不獎勵不生育,也不鼓勵生二胎。因為從人類發展的角度來說,公民有權利、有義務生孩子,結婚不生孩子是個人選擇,但政策不倡導。”(廖懷凌)
鏈接 廣東八種情況可生二胎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8種人可生“二胎”。
(一)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癥,依法收養子女后又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
對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準,應當報上一級計生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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