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日前,財政部聯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發了 《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強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管理,加大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控力度。
《意見》強調,各地要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加強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按年度編制收支預算,做好基金會計核算和統計分析工作。醫保經辦機構要單獨建立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統計臺賬,加強統計分析和管理。建立運行情況分析和風險預警制度,將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作為風險預警監測的關鍵性指標,加強分析。
《意見》同時要求,各地要增強醫保基金的共濟和保障能力,按照3年內基本醫保參保率達到90%以上的目標,進一步加大擴面力度。切實妥善解決關破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同時,統籌解決包括關破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等在內的其他各類城鎮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
《意見》最后指出,要加大醫保基金的征繳和稽核力度,確保基金應收盡收。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在精心測算的基礎上,適當提高政策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水平,逐步提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規范門診大病管理。鼓勵開展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到2011年基本實現市 (地)級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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