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等明確醫改方向,提高臨床診療手術價格,3年內使藥價趨合理
國家發改委昨日在網站公布與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根據意見,2011年將達到藥品價格趨于合理的目標,屆時政府管理醫藥價格方法將進一步完善,企業和醫療機構價格行為比較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矛盾明顯緩解。
逐步取消銷售藥品加成
《意見》還明確了醫改的方向,即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在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臨床診療、護理、手術以及其他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時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和治療價格。加強對植(介)入類等高值醫療器械價格的監管。
對于外界最為關注的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銷售加成政策,《意見》重申將按照“醫藥分開”的要求,改革醫療機構補償機制,逐步取消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成。而改革過渡期間,則要逐步降低醫療機構藥品加價率,在總體不突破15%的前提下,可按價格高低實行差別加價政策,必要時對高價藥品實行最高加價額限制,但對中藥飲片加價率標準適當放寬。
拉開價格差促進患者分流
在診療費方面,發改委提出將合理制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和不同職級醫師的服務價格。
根據醫療機構等級、醫師級別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對醫療服務可以制定不同的指導價格。要逐步拉開價格差距,以促進患者合理分流。但應當提高體現技術和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提高中醫和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手術、護理等項目價格。
- 任務
2009至2011年改革任務:
●完善醫藥價格管理政策
調整政府管理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范圍,改進價格管理方法,進一步完善價格決策程序,提高價格監管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合理調整藥品價格
在全面核定政府管理的藥品價格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偏高的藥品價格,適當提高臨床必需的廉價藥品價格。
●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
適當提高臨床診療、護理、手術以及其他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時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和治療價格。
●強化成本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
完善藥品成本價格監測制度,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定期開展醫藥價格檢查,規范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價格行為。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醫藥費用清單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
改革目標
到2011年 藥品價格趨于合理,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矛盾明顯緩解
到2020年 建立符合醫藥衛生事業發展規律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醫藥價格能夠客觀及時反映生產服務成本變化和市場供求
(記者李靜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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