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衛生廳了解到,西藏將逐步提高基層農牧區醫生待遇,加大對基層衛生機構補充衛生人員的力度,加快農牧區衛生隊伍建設步伐,方便西藏農牧民看病就醫。
據自治區衛生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共招錄940余名大學生,全部被分配到西藏鄉鎮衛生院工作。同時,《西藏自治區農牧區衛生人員培訓方案》使年內培訓3000名農牧區衛生技術人員的目標已落到實處。
為解決現有聘用衛生技術人員的待遇問題,從2008年年末開始,該廳會同區財政廳研究制定為鄉鎮衛生院解決公益性技術崗位工作方案,為每個鄉鎮衛生院平均安排兩個、共1360個公益性技術崗位,每個崗位年工資為1.2萬元,目前各地正在落實中。為提高西藏鄉村醫生的補貼待遇,該廳會同區財政廳多次深入研究,制定了關于完善村醫補貼制度、規范村醫服務范圍的意見。經西藏有關部門批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區財政將通過轉移支付,為全區每個行政村核定出的鄉村醫生每人解決基本報酬為每月200元,全年共2400元,按月足額發放。同時建立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考核獎勵機制。對認真履行職責、較好地完成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鄉村醫生,經考核合格,在自治區下達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中按農牧民人均4.6元,安排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獎勵補貼資金,年底一次性獎勵補助給鄉村醫生,同時建立村級公共衛生設備更新基金,在自治區下達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中按農牧民人均4元,以縣為管理單位,專門用于村衛生室定期更換醫療設備。
自治區衛生廳已擬定《西藏自治區鄉村醫生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考核獎勵辦法(試行)》和《西藏自治區鄉村醫生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考核獎勵評分標準(試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將在各地區貫徹實施,有望解決西藏長期以來迫切需要解決的鄉鎮衛生院聘用衛生技術人員和鄉村醫生兩類人員的待遇問題。(齊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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