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降低藥品價格和過高的醫療收費標準,這是省委、省政府承諾的今年為群眾辦理的十件實事之一。記者昨日從省發改委獲悉,從1月15日開始,我省開始對114種省管藥品232個劑型規格降價。
昨日是完成藥品降價工作的最后期限。各醫療單位和藥店是否將降價政策落實到位?記者調查發現,醫療機構執行到位,個別藥店還有問題。
惠民政策114種省管藥品降價
為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減輕患者負擔,省發改委在全省藥品統一招標后,參考全省醫療機構網上統一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價格,出臺《關于制定強力感冒片等114種省管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從1月15日起開始降低強力感冒片等114種省管藥品232個劑型規格的最高零售價格。對于未列入的劑型規格,各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全省各級醫療機構要在2月15日前通知有關藥品生產經營單位按有關程序到省發改委申報價格。未經省發改委核定公布的政府定價藥品,不能作為銷售的政策依據。
《通知》要求,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銷售所有藥品應以最小零售包裝的實際采購價為基礎,以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銷售。實際采購價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對于全省醫療機構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臨時零售價格高于本次公布的價格的,必須按本次公布的價格執行。對于低于本次規定價格的,仍按中標價后的臨時零售價格執行。各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不執行規定的,要依法進行嚴肅查處。
據省發改委價格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這114種232個劑型規格的省管藥品降價,平均降價幅度9.44%,降價金額約1200萬元。
據介紹,根據國家發改委的統一部署,我省今年還將陸續出臺降低藥品價格方案。今年上半年,我省將出臺一批國家醫保目錄內非處方藥品價格降價措施。
記者調查個別藥店還有問題
昨日是我省各醫療單位和藥店完成藥品降價工作的最后期限。降價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昨日下午5時開始,記者對省會部分醫院和藥店進行了調查。
在河南省人民醫院、鄭州市第五人民醫院、河南省中醫院,記者分別對照降價的25種藥品28個劑型規格,發現醫院藥品零售價格多數低于這次省發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價格,也有一些藥品的價格與這次公布的最高零售價持平,沒有發現超過這次公布的最高限價。第五人民醫院藥劑科負責人說,接到省發改委的通知后,他們立即調整了價格,沒有超過最高限價的藥品。
記者在經三路健康人大藥房隨意挑選了8種藥品和最高限價進行比較。三九感冒靈沖劑正好斷貨,但是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每盒9袋包裝每袋10克的沖劑,他們銷售價格是7.5元,而最高限價是7.7元,低于最高限價0.2元。清肝利膽膠囊(規格包裝為0.35克×24粒),每盒售價22元,而最高限價為23.9元。六味木香膠囊(規格0.42克×24粒),最高限價每盒13.2元,這里零售價格為8元,低于最高限價5.2元。
記者在豐產路上一家藥店調查時,發現這里的大多數藥品零售價格也都低于省發改委的最高限價,但是記者發現三九感冒靈沖劑(規格10克×9袋),標簽上的價格卻是每盒8元,高于最高限價7.7元0.3元。銷售人員說:我們標簽沒有換,我們實際售價是每盒7.8元。但是7.8元也高于最高限價0.1元。
銷售人員看著記者手里拿著的省發改委的紅頭文件,表示要立即向負責人匯報,進行調價。
在黃河路上的一家藥店和豐產路的藥店中,記者發現比較突出的問題是,省發改委最高限價的藥品目錄中未列入的劑型規格,藥店并沒有按有關程序到省發改委申報價格。
針對記者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省發改委價管處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曝光,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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