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檢察院得知,因幫助妻子“安樂死”,大冶男子程鵬才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負責偵查監督此案的大冶市檢察院偵監科科長胡遠文說,該案由該市保安派出所移交到檢察院后,多位院領導及相關科室都參與該案的審查工作。一致意見是:程鵬才涉嫌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同意批捕。
他說,翻閱警方大量偵查證據,不難看出,程鵬才買農藥、遞藥的行為,是導致其妻子柯珍英死亡的直接原因。雖然程的動機是想減輕妻子的痛苦,但由于其行為的放任,才釀成了生命不可挽回的損失,故涉嫌故意殺人。
“妻子久病床前,程鵬才與女兒一道,不棄不離照顧11年,這種精神值得弘揚。但沒有發現他有從寬處理的情節。”胡遠文介紹,程鵬才一沒有自首情節,二不是未成年人,三沒有重大立功表現。
不過,胡表示:法律無情人有情,在起訴和審理階段,辦案人員會考慮程與妻子的關系及應妻子要求而買藥、遞藥的情節。
目前,案件正在由保安鎮派出所進一步偵查和完善證據。“證據基本固定,只需要10天左右的時間就可以移交檢方起訴。”大冶市公安局保安派出所負責人說,他對程鵬才夫婦十分同情,但同情不能代表法律。
大冶這名男子助妻“安樂死”的行為,在現實世界引發人們深思的同時,也在虛擬的互聯網世界引發熱議。
有部分網友認為,丈夫的做法可以理解,這種選擇雖然無奈,也是對家人愛的表現。還有的網友說,對這位丈夫最好不判刑。
但是,也有人指出,法律應有其特有的嚴肅性,如果對涉案人員不處理或處理不到位,將來可能會有人鉆這個空子,故意用這樣的方式來殺人。
更多的人則表示,我國“安樂死”立法明顯有些滯后,支持嚴格監管制度下的“安樂死”。在生不如死的狀態下,人們應該有選擇死的權利。安樂死才是真善,強迫別人痛苦地活著是虛偽的善。為了避免謀殺行為,國家應該制定“安樂死”的界定細則。(記者胡新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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