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除梅州市以外,廣東各級醫療機構發生的“暴力索賠”,平均每天超過一宗
□醫學專家、人大代表均呼吁推廣“醫療責任險”,以保護醫療機構安全,同時保障患者權益
記者 廖懷凌 通訊員 方寧 張秋霞
“啪”!一聲沉悶的巨響。
9月8日晨7時47分,一名腦癱患兒的媽媽跳下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住院中心樓,當場身亡。隨后,那名11個月大的腦癱患兒也被發現死在病床上。院方當即報警,警察迅速趕到現場調查取證。
當天下午2時30分左右,20多名死者家屬來到院長辦公室吵鬧:“孩子和媽媽都在你們醫院意外死亡,醫院應該負責任!”院方表明態度: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院方免談責任。
“你們等著瞧,我們一定要回來討個公道!”家屬們離開時丟下了一句話。
門診大廳
冥錢亂飛高香祭亡人
9月11日上午10時30分至晚上7時,死者家屬糾集近70名社會閑散人員來到醫院門診大廳:焚紙、燒香、哭鬧、拉橫額、喊口號……他們手舉“無良醫院,草菅人命”、“命不值錢,民生最苦”、“人命關天,天理何在”等橫幅,步調一致地高呼口號,并向病人發放傳單,甚至爬上掛號處前臺阻擾其他患者掛號。廣州多家媒體在接到家屬的報料后,次日對事件進行了報道。
“整個鬧事過程是有計劃、有組織進行的。”一名知情者向記者透露,這70多名“家屬”中,就有40多名技校學生。當時有未公布身份的便衣警察與他們接觸,一名技校學生向警察發牢騷:“晚飯該不會像中午那樣只吃盒飯了吧?”
當時現場圍觀群眾上千人,醫院門診部被圍得水泄不通。院方向公安機關報警后,白云區司法局副局長、三元里派出所正副所長、三元里街道辦主任及醫院相關領導和保衛科人員,反復向死者家屬勸說、教育、批評、警告,但“家屬”們沒有理會,繼續聚眾鬧事。
9月12日,警方公布調查結論:患兒死亡原因屬“機械性窒息死亡”,其母為“高墜致多臟器損傷死亡”,兩人之死與醫院無任何關系,醫院不負任何責任。
9月27日,患兒父親來醫院取遺物時向醫院鄭重道歉,并許諾不會再來鬧事。至此,此次“醫鬧”事件總算收場。
為錢而鬧
最高索賠一千五百萬
據廣東省衛生廳專題調研統計,2006年1月-6月,除梅州市外,全省各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鬧以“暴力索賠”為主,共200宗,平均每天超過1宗,其中129宗最終“私了”。在上述“暴力索賠”中,三級醫院占了23%,二級醫院占52%;涉及的科室以內科最常見,占46%,其次是外科,占18%。
2006年4月10日,惠州市人民醫院一名患者因注射“低分子右旋糖酐”后成為植物人,患者家屬糾集200多人在院內游行4個小時,后經當地衛生、法院、公安、政府等部門介入調解,以院方無條件答應免除患者后續治療費用而了結。
5月20日,廉江市東升農場醫院,一名5歲患兒因呼吸困難急重癥入院,后突發心跳呼吸停止,搶救無效死亡。患方家屬糾集300多人圍攻醫院,強鎖醫院前后大門,持續3天,要求賠償60萬元,事件造成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約20萬元。
5月26日,廣州市華僑醫院因患兒發燒入院15小時后搶救無效死亡,家屬糾集60余人,強占兒科病區、門診,圍攻、追打醫務人員,甚至扒掉女醫生外衣,非法限制醫務人員和院長人身自由26小時;封堵醫院門診大門,拉橫幅、發傳單、貼標語……事件持續12天,醫院兩個臨床科室被迫關閉,直接經濟損失200多萬元。
……
調研發現,“暴力索賠”的背后,離不開一個“錢”字,索賠金額從1500元-1500萬元不等,事件持續時間從幾小時到十幾天不等。暴力索賠事件發生后,絕大多數需要當地政府、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門參與調解。
省衛生廳
醫鬧現象一定要制止
“從醫患矛盾上升到醫鬧,是一個社會的畸形現象。這種現象一定要制止,不管理由多充分,也不管醫院錯還是沒錯,都要堅決制止和反對醫鬧及職業醫鬧。”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專訪時,態度明確。
廖新波指出,近年來由于醫療糾紛引發的辱罵、毆打醫務人員和沖擊醫療機構的事件屢屢發生,“暴力索賠”尤為突出,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和醫務人員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暴力索賠”主要表現為,糾集眾人圍堵醫院、砸爛醫療設施、吵鬧滋事、拉橫幅、強占病房及辦公場所,停尸拒移、威脅謾罵甚至人身攻擊醫務人員等。
廖新波分析認為,“暴力索賠”愈演愈烈,醫患雙方均有原因。
一是患方對醫院期望值過高,無法理解醫療行業的高風險性、復雜性和治療結果的不可預知性,認為只要進了醫院就一定能治好病;發生醫療糾紛后,由于走完協商、調解、起訴或醫療事故鑒定等法律途徑需要一段時間,也需要花費一定費用,部分患方便刻意采取極端的暴力方式,達到索取高額賠償金的目的。
二是院方也存在對醫療糾紛發生的可能性估計不足、向家屬交代病情不詳細、大處方、過度檢查、亂收費等現象。有的醫院醫療文書表達不嚴謹,修改病歷不按規定,有的甚至使用未經注冊的醫生或進修醫生直接從事一線或急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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