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網站今日將《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為建立中國特色的醫藥衛生體制,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現就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
健康是人全面發展的基礎。醫藥衛生事業關系千家萬戶幸福,是重大民生問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藥衛生事業發展,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藥衛生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素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是人民生活質量改善的重要標志,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任務。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藥衛生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覆蓋城鄉的醫藥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醫療保障覆蓋人口逐步擴大,衛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顯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標處于發展中國家前列。尤其是抗擊“非典”取得重大勝利以來,各級政府加大投入,公共衛生、農村醫療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加快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也應該看到,當前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健康需求不適應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城鄉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資源配置不合理,公共衛生和農村、社區醫療衛生工作比較薄弱,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藥品生產流通秩序不規范,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不足,醫藥費用上漲過快,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
從現在到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醫藥衛生工作肩負著繁重的任務。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對改善醫藥衛生服務將會有更高的要求。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和生態環境變化等,都給醫藥衛生工作帶來一系列新的嚴峻挑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加快醫藥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選擇,是實現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愿望。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我國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鄉、區域差距大,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十分復雜艱巨的任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在明確方向和框架的基礎上,經過長期艱苦努力和堅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醫藥衛生體制。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有益經驗,著眼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體系,加強監督管理,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參與,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社會和諧。
(二)基本原則。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堅持醫藥衛生事業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改革方案設計、衛生制度建立到服務體系建設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則,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
堅持立足國情,建立中國特色的醫藥衛生體制。堅持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實事求是地總結醫藥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實踐經驗,準確把握醫藥衛生發展規律和主要矛盾;堅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發揮地方積極性,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堅持公平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中的責任,加強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有序競爭機制的形成,提高醫療衛生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堅持統籌兼顧,把完善制度體系與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從全局出發,兼顧供給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預防、治療、康復三者的結合,正確處理政府、衛生機構、醫藥企業、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既著眼長遠,創新體制機制,又立足當前,著力解決醫藥衛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既注重整體設計,明確總體改革方向目標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
(三)總體目標。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完善醫藥衛生四大體系,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四位一體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四大體系相輔相成,配套建設,協調發展。
(四)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并完善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為基礎的醫療服務體系的公共衛生服務功能,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城鄉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確定公共衛生服務范圍。明確國家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增加服務內容,細化服務和考核標準。鼓勵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和突出的公共衛生問題,在中央規定服務項目的基礎上增加公共衛生服務內容。
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明確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職能、目標和任務,優化人員和設備配置,探索整合公共衛生服務資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加強對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和監測。加強城鄉急救體系建設。
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學校、社區、企業等要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雜志等媒體,加強健康、醫藥衛生知識的傳播,促進公眾合理營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將農村環境衛生與環境污染治理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推動衛生城市和文明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衛生環境。
加強衛生監督服務。大力促進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和農民工衛生工作。
(五)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
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建設結構合理、分工明確、防治結合、技術適宜、運轉有序,包括覆蓋城鄉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各類醫院在內的醫療服務體系。
大力發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骨干、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縣級醫院作為縣域內的醫療衛生中心,主要負責以住院為主的基本醫療服務及危重急癥病人的搶救,并承擔對鄉村衛生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鄉村衛生人員的進修培訓;鄉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等綜合服務,并承擔對村衛生室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等工作;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等工作。有條件的農村可以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加快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政府重點辦好縣級醫院并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采取多種形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大力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加快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以維護社區居民健康為中心,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初級診療服務。轉變社區衛生服務模式,堅持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逐步承擔起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
健全各類醫院的功能和職責。優化醫院布局和結構,充分發揮城市醫院在急危重癥和疑難病癥的診療、醫學教育和科研、指導和培訓基層衛生人員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條件的大醫院按照區域衛生規劃要求,可以通過托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
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帶動社區衛生健康持續發展。同時,采取改善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整合城市衛生資源,充分利用城市現有一、二級醫院及國有企事業所屬醫療機構等基層醫療資源,發展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充分發揮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控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院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疑難疾病的聯合攻關,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扶持中醫藥發展,促進中醫藥繼承和創新。
建立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制度。發達地區要加強對口支援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城市大醫院要與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縣級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臨床服務、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其提高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
(六)加快建設醫療保障體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共同組成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鄉困難人群。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從重點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門診小病延伸,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國家、單位、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分擔合理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實現社會互助共濟。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制度框架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覆蓋就業人口,重點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問題;加快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到2009年全面推開,重視解決老人和兒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繳費,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對困難人群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筑牢醫療保障底線。有條件的地區要采取多種方式積極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系。
鼓勵工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互助活動。鼓勵和引導各類公益性組織發展社會慈善醫療救助。
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妥善解決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要按照國家規定明確用人單位繳費責任,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其他農民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務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積極做好農民工醫保關系接續、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服務等政策銜接。
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群眾,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繼續探索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經辦管理的方式。
(七)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醫藥產業、提高藥品生產流通企業集中度、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強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建設規范化、集約化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執業藥師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安全用藥。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我國基本藥物品種和數量。建立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體系,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在合理確定生產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用藥。規范基本藥物使用,制訂基本藥物使用規范和臨床應用指南。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規范藥品生產流通。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嚴格市場準入,嚴格藥品注冊審批,大力規范和整頓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藥產業優化升級和技術進步,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的整合。建立覆蓋面廣、體系健全、便民惠農的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藥、急救用藥生產。完善藥品儲備制度。規范藥品采購,堅決治理醫藥購銷中的商業賄賂。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建立藥品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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