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一個鎮醫院的信息科給醫藥代表提供醫生們開藥的清單,短短兩年之間這種行內俗稱“打單”的服務帶來了47萬元的巨額收入,而做出“打單”分錢決定的信息科主任,竟是一名出生于1981年年底的年輕人!
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報,該醫院信息科主任陳方(化名)除了分得47萬元“打單”費中的一半外,還在其醫院信息系統招標、社區衛生站網絡布線以及醫院弱電工程中收受了10.8萬元好處費,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鑒于其有自首情節并主動退還受賄款項,緩刑5年。
數據傳上網給錢就發密碼
陳方出生于1981年12月1日,是云南省昆明市人,其所供職的該鎮級醫院位于中山市的西北組團。2007年12月,陳方被任命為信息科主任。2006年下半年,其與同在信息科工作的兩位同事小肖和小楊商量,為醫藥代表提供該院各醫生用藥數量清單,即行內俗稱的“打單”,并收取相應的“打單費”。具體事情由其兩位同事操作。其中小肖是數據庫管理員,負責提供數據,而小楊則負責與醫藥代表聯系。
三人想出了一個賣數據方法,那就是將數據傳到網上,誰需要這些數據,就得出錢買密碼才能看到。陳方和小肖在有醫藥代表找其提供醫生用藥數量時,就讓醫藥代表直接找小楊聯系。小楊收到醫藥代表的打單要求后,再交給小肖利用其掌握的該醫院數據庫密碼進入醫院數據庫下載相關數據,然后由小楊將相關數據上傳至某網站,并將上述網站的用戶名及密碼通過手機短信息發送給醫藥代表,據此收取醫藥代表的賄賂款。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期間,上述三人共分得“打單費”共計人民幣47萬元。
檢方問話后退所有賄款
2008年7月13日,陳方被傳喚至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協助調查時如實供述了上述罪行,該院于次日對被告人滕一帆立案偵查并對其采取強制措施。破案后陳方在偵查階段退出所有賄款。 (記者姜永濤 通訊員施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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